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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政府出台“秸秆禁烧令”

2008-05-15 09:25:29

    本报讯 近日,江苏省扬州市政府采纳致公党扬州市委建议,出台了《关于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的意见》,就今年城区周边地区秸秆禁烧工作作了明确部署。
  每年夏秋两季,由于麦稻秸秆焚烧,短时间内散发大量烟雾,造成空气污染,甚至造成高速公路被迫关闭,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各界对此也是高度关注。鉴于此,致公党扬州市委于2007年组织党内相关专家学者就“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课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并提出“在重要区域设立秸秆禁烧区”的建议,立即受到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意见》明确扬州市农机局、农业局、环保局、科技局、财政局等部门具体负责秸秆禁烧的相关技术、培训、推广工作。市政府与各区政府签订目标责任状,层层落实责任,要求逐级包干到乡、到村、到组、到农户、到田头,对秸秆禁烧行动不力的要及时通报批评,造成重大损失的追究其失职、渎职责任。同时大力推广秸秆还田技术,通过宣传、示范、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快秸秆还田轻简稻作技术实施步伐。对“秸秆禁烧”工作积极配合的农民,市财政对秸秆还田机械费用按每亩耕地1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孙宇河)

 来源: 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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