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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政协委员:医患矛盾 真的那么难解吗?

2014年02月25日 09:24 |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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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2月17日,黑龙江北钢医院发生一起医患血案,一名高中学生源于对治疗结果不满将该医院耳鼻喉科主任孙东涛袭击致死,这一事件让一直就被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医患关系再一次以血淋淋的方式呈现在公众面前。
  在医患矛盾激化的过程中,暴力成了医患关系的一个不和谐音符。医患间频频发生暴力冲突的根本原因是什么?医患矛盾真的难以解决吗?本期我们邀请全国各级政协委员围绕这一主题贡献他们的真知灼见。
 

   福建省政协委员汪长清:健全和完善医患纠纷调解机制 
 

    健全和完善医患纠纷调解机制,是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突出问题的一个突破口,更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持社会良好秩序的最好体现。政府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积极作为。为此建议:
  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医患调解机制体制。建立和完善医患纠纷调解中心,负责调处医患纠纷。确保医调中心有人值守、正常运行;落实好调解员信访津贴待遇问题,以提高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
  二、规范医院内部沟通管理调解机制。严格落实医院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确保医疗服务安全、优质。建立健全医疗安全责任制和事故过错责任追究制,对出现医疗过失的责任科室或责任人实行责任倒查。
  三、彻底转变医患纠纷观念,努力营造和谐的医患关系。防止医患纠纷矛盾产生,关键在于医院是否人性化服务,医护人员用爱心、耐心、诚心、真心去为病人服务,在患者及其家属之间加强沟通,在医患之间建立起互信,是避免纠纷、减少矛盾的有效办法。
  四、坚持依法调解处理,确保赔偿合理公正。继续把医患纠纷调处相关政策法规宣传纳入普法规划,通过开展深入持久、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医患双方都知法懂法,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处理医患纠纷。
  五、加强医学科学和卫生医疗知识的宣传普及。让广大群众了解现代医学科学是一门有缺憾的学科,有其发展性与局限性,对医生的工作要给予充分的理解与支持,对医疗工作的高风险性要有充分的认识。
  (本报记者 肖飞 采访整理)

 

     全国政协委员、农工党吉林省委主委赵吉光:创新完善医患纠纷处理机制 
 
    近年来,医患矛盾不断升级,伤人损物事件频发,尤其是“医闹”的介入和参与,使医患关系更为复杂,而且已构成了社会不稳定因素,负面影响越来越大。医患矛盾的激化和升级危害极大,它对医患双方来说可谓是“双刃剑”,不仅影响了患者的治疗和心态,更让医务人员失去了安全感,扰乱了医疗秩序,阻碍了医学的发展进步和社会和谐稳定。
  为此建议,尽快启动具有法律权威的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确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专门组织的法律地位。建议国家通过立法,确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专门组织的法律地位,形成一个权威的鉴定、调解、处理机构,由此形成有序合理的鉴定、索赔过程,达到在不影响医患双方利益的情况下,解决医患纠纷,平息医患矛盾的目的。
  建立完整统一的鉴定机制。目前医学鉴定和司法鉴定两个鉴定系统同时存在,相关职能划分不明确。建议国家应统一医疗事故鉴定系统,建立完整统一的鉴定机制,防止出现对医疗事故(纠纷)做出不恰当或相互矛盾的鉴定结果,影响对医疗事故的公正处理。(本报记者 高峰 采访整理)   

编辑:付鹏

关键词:医患 医疗 医院 矛盾 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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