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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昌:找准履职的“契合点”

2014年02月11日 17:15 | 作者:李明昌 |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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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六、七、八届大连瓦房店市政协委员  李明昌

  善于结合本职工作找准履行委员职能的“契合点”,也就找到了切入点和发力点,建言献策就有做不完的文章。

  我担任大连瓦房店市政协委员近16年。感受最深的一点是:善于结合本职工作找准履行委员职能的“契合点”,也就找到了切入点和发力点,建言献策就有做不完的文章。

  通过政协提案促成瓦房店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成立,就是一个例证。瓦房店是个拥有百万人口的县级市,由于地处相对偏远,经济不够发达,下岗职工、残疾人、家庭生活特困户比较多。据2003年市民政局和统计局提供的数据显示,当时该市的弱势群体人数就达到2.1万多人。而与之不相适应的是,瓦房店市长期没有法律援助中心,一些困难群众遇到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合同纠纷和财产纠纷等,想打官司又没有钱,基本上处于“无助”的状态。情急之下,一些当事人不得不辗转100多公里赶赴大连市寻求法律援助,不仅增加了额外的经济负担,有时还因疲于奔波而达不到理想的效果。

  司法救助是走向法院的最后一道“关口”,对寻常百姓来说,显得尤为重要。我已连任四届瓦房店市政协委员,从成为政协委员那天起,就坚定了一个信念:不能“只要荣誉,不要责任”。在办案过程中接触到许多纠纷和案件不能及时得到法律援助,尤其是看到困难群众那一双双焦虑的眼神,我决定行使委员的“权利”,通过政协提案推动,扭转百姓诉求难的状况,最大限度地满足弱势群体的法律需求。

  从2005年起,我依据当时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和《辽宁省法律援助实施办法》,连续3年提交提案,呼吁尽快成立瓦房店市法律援助中心,并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让本市的老百姓切实得到法律扶贫、法律扶弱,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协调。提案引起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特别是其中一件提案被市政协确定为重点提案后,迅速得到采纳和办理,当年瓦房店市政府将其列入为民办的实事当中,开始着手研究制定市法律援助中心机构方案。

  经过精心筹备和各方努力,2009年下半年,瓦房店市法律援助中心正式挂牌成立。对我来说,这无疑是个难得的好消息,因为律师可以接受法律援助中心的委托,为弱势群体代理案件了。打那时候起,我所在律师事务所的27名律师,每年都有机会为法律援助中心承办近百件法律援助案件,并在办案中重视维护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和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使他们享有公平的法律服务。瓦房店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4年来,共有近万人次得到了有效的法律援助,仅2012年就受理案件2700余件,其中非诉讼2600多件。

  我已习惯于将自己所从事的本职工作与政协履职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对于来自各方面的群众利益诉求注意从法律和政协提案两个方面着手,一方面积极为困难群众代言,一方面利用政协的平台,通过议政协商或撰写提案向政府部门提出相关建议,推动问题的解决,这样往往可以起到单方面所起不到的作用,从而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特别是近年来,我先后提交的《加强乡镇公章的规范化管理》等数十件提案中,多数与我本职工作所涉及的领域相关联,并注意总结诸多的原因,找到根治问题的办法。这些提案得到了足够的重视和采纳落实,还催生了一些相关地方法规的出台。

  多年来,我还与律师事务所的年轻同志组成了一支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长年坚持到社区和农村集市“摆摊”义务普法,就农村土地承包、流转过程中存在的疑惑,解决土地发包与承包者之间的纠纷以及婚姻家庭、财产继承、债务矛盾等为群众提供免费咨询……这样一年到头忙忙碌碌,虽然偶尔也会觉得挺累人,但想想政协委员的职责和义务,自然就心安了。

 

编辑:罗韦

关键词:法律援助 提案 瓦房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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