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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界别的调整与优化

2014年02月12日 10:08 | 作者:金建明 |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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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是本届政协的最后一年。明年,全国政协及各省级政协都将进行换届。如何合理设置政协界别,是换届工作中大家普遍关注的问题。《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和中办发2011年16号文件明确指出,要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研究并合理设置界别,扩大团结面,增强包容性。中央的这一指示精神,为我们科学设置政协界别,打好政协履职基础,切实发挥政协作用指明了方向。

  一、 政协界别的主要特点

  政协作为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唯一由界别组成的政治组织。界别是政协组织的“天然细胞”,是政协组织的显著特色,是政协性质的集中反映,也是政协工作的有效载体。政协界别至少有以下特点:

  广泛性。政协界别包含各党派团体以及文化艺术界、科技界、教育界、社科界、经济界等,同时各界别又都广泛联系和代表着各自的界别群众,因而界别充分体现了“大团结,大统一,囊括一切代表人物”的方针和最广泛爱国统一战线组织的性质。

  包容性。政协三十多个界别,各有各的特点,在信仰、利益和观念等方面存在差异,但这并不妨碍他们共商国是。而且,不同界别的委员集中在一起,能够更全面地反映问题、提出建议。

  平等性。政协各界别只有人数上的多少,没有大小、强弱之分,没有多数派和少数派、主导与被主导关系,所有界别在政治上是平等的,都可以通过政协会议、提案、社情民意信息、调研视察报告等途径参与国事,既发表个人意见,又提出本界别的主张、甚至跨界别的共同建议。

  专业性。政协界别汇聚了各行各业的精英人物,文化层次高,见解深刻,虑事周全,对本领域了如指掌、最有发言权,提出的意见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同时,界别委员在专业上的取长补短,可以实现各界别意见与建议的互补。

编辑:刘爱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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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政协 设置 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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