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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质量失信要上“黑名单”

2014年02月13日 10:54 | 作者:陈炜伟 |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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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北京2月12日电 (记者 陈炜伟)国家质检总局12日公布的《2014年质量管理工作要点》提出,要研究制定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完善质量守法守信奖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研究制定质量失信“黑名单”制度,探索建立部门联合惩戒,让违法失信行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这份工作要点明确,要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要强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建设,积极推进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加快全国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数据库系统和产品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推进质量信用信息的社会公开和部门共享。同时,研究制定基于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的电子商务交易商品质量信息公开公示国家标准,推进电子商务质量诚信建设工作。

  在制造业质量升级方面,工作要点提出,要组织起草《关于加快制造业质量升级促进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构建制造业质量升级的长效机制。同时,要加大小微企业质量工作扶持力度,研究启动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专项扶持计划。

  在质量安全制度方面,工作要点明确,深入开展产品伤害监测工作。推动部分地区建立以儿童医院、三甲医院等为主的监测点医院群,扩大产品伤害监测信息渠道,提高产品伤害信息采集质量。建立产品伤害监测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完善回访调查、分析预警和结果运用等工作体系。实施产品伤害干预措施。

编辑:付鹏

关键词:质量 失信 信用 工作 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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