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肩负重托 监督为民

2014年02月14日 16:27 | 作者:陆迎真 |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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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协组织向有关单位委派政协委员担任民主监督员,是人民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重要形式、有效载体和有力抓手。

  无锡市政协开展此项工作已经5年,本人有幸作为民主监督员参与其中,颇多体会。第一点体会是,政协集中委派监督员,变“个体监督”为“团体监督”。通过集中委派,把委员的个人监督行为上升为政协的组织监督行为,把分散的监督活动整合为集中的监督活动,把零星的批评意见上升为系统的监督建议。实践证明,这个监督平台有效,监督力度增大。第二点体会是,集中委派加强了民主监督的组织化和规范化,切实提高了民主监督的组织化程度,增强了民主监督的实效。集中的、有组织的、规范的监督,避免了监督流于形式。

  在履行民主监督员职能的工作中,我们体会到,要取得监督实效,须注意三个问题。一是要努力争取联系单位的理解与重视。联系单位要创造条件,让民主监督员知情明政,支持经常性开展民主监督员小组活动。

  二是要通过学习和培训,使民主监督员努力成为内行。民主监督员来自于不同的界别、阶层,其文化水准、学识、专业各有不同。只有掌握相应的专业理论知识,才能不说外行话,不当“门外汉”,监督才能有的放矢。

  三是民主监督员要主动参与,积极建言,有作为才能有地位。民主监督员都有自己的工作,要处理好监督职责与日常工作的矛盾冲突,一方面,要保证参加联系单位通知的各项活动;另一方面,要经常性进行“微服私访”、“民间”调研,广泛知情。在此基础上积极建言,做到建言建到点子上,参政参到关键处。要突出重点,注重成效。针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监督,使政协的民主监督活动与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一致。

  (作者系民盟无锡市委常委、市政协委员)

编辑:刘爱梅

关键词:监督 民主监督 监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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