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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正确认识和处理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群众之间的关系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2014年02月26日 21:30 | 来源:中央统战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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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重要性

  宗教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大局中有着重要地位。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宗教工作。党的十六大确立了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为做好新世纪新阶段宗教工作指明了方向。全党对宗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对宗教工作的领导得到加强。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和宗教界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维护,调动了广大信教群众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宗教事务法制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宗教事务条例》深入贯彻落实,宗教事务管理法制化、规范化迈出重大步伐;宗教工作领导、协调机制不断完善,促进了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宗教领域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取得新的突破;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形成了宗教与社会和谐相处、各宗教和谐相处、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和谐相处、信仰不同宗教群众和谐相处的良好局面。

  但也要看到,我国社会正处在深刻变革时期,社会结构和社会利益格局复杂变化,人们的思想观念日趋多样,一些人从宗教中寻求心理慰藉,宗教在部分群众生活中的影响有所增强。同时,境外利用宗教对我国进行的渗透不断加剧,宗教领域还存在一些混乱现象和薄弱环节,宗教工作中还存在与形势和任务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使我国宗教问题的复杂性突出起来。正确认识和处理宗教问题,切实做好宗教工作,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全局,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要正确认识和全面把握宗教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主动地做好宗教工作,促进宗教关系和谐,努力把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紧紧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共同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奋斗。

 

编辑:刘爱梅

关键词:宗教 信教 群众 工作 教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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