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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正确认识和处理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群众之间的关系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2014年02月26日 21:30 | 来源:中央统战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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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坚决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

  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是指中国的宗教事务由中国的宗教信徒自主办理,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和控制。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是基于我国曾经长期遭受帝国主义侵略和掠夺、有的宗教被帝国主义控制和利用的历史事实,由我国信教群众作出的自主选择。几十年来,独立自主自办作为我国各宗教处理对外关系的一条重要原则,保证了宗教事业的健康发展,维护了国家的主权和尊严,得到世界许多国家宗教组织和人士的理解与支持。

  在扩大开放的条件下,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必须坚决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越是扩大开放,越要抵御渗透,越要把工作做好做实。要在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中,开展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的教育,增强维护国家和民族利益的责任感,增强抵御渗透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善于运用法律的武器,为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的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要把抵御渗透同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结合起来,同解决信教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困难结合起来,同提高全体人民的科学文化素质结合起来,同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结合起来。

  要正确把握扩大对外开放和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的关系,主动开展对外交流,鼓励和支持宗教界在独立自主、平等友好、互相尊重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对外交往,大力宣传我国宗教信仰自由的真实状况,展示我国各宗教和谐共处的良好关系,增进同各国人民包括宗教界之间的了解和友谊,使我国的宗教政策和宗教工作得到国际社会更多理解和支持。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在对外经济、文化等合作、交流活动中不得接受附加的宗教条件。

编辑:刘爱梅

关键词:宗教 信教 群众 工作 教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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