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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蓝:“孩子急需的是校车而不是管理条例”

2014年03月03日 09:47 | 作者:韩柳洁 |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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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网络

 

  2月中旬,各地中小学陆续开学,孩子们上学路上的安全保障成为各地相关部门检查重点,同时也牵动着千万家长们的心。

 

  “前不久,媒体披露上海警方进行路检时发现一辆挤满‘红领巾’的‘黑校车’,还好发现及时。”全国政协委员李蓝忧心地说。李蓝委员从2010年起开始关注校车安全问题,已经连续4年提交相关提案。除了亲自到部分学校调研了解情况外,随时关注与校车相关的新闻报道也成了一种习惯。

 

  为了解决校车安全问题,2012年4月5日,国务院公布并实行《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条例》对校车的管理责任主体、校车使用地区、制定和修订校车安全国家 标准的部门、校车驾驶人资格、校车通行安全、校车乘车安全、相关责任等进行了规定。“我每天接送孩子上下学,因而比较关注校车问题,但是到现在中国孩子上 学的安全保障仍然没有实质性的改善。”李蓝表示,“在没有完善的校车服务体系的前提下制定管理条例,无异于给月球制定交通规则。”

 

  李蓝认为,目前中小学生的上学安全问题,根本在于有广泛的校车服务需求,却没有规范的公共校车服务体系,所以才有大量的“黑校车”以及随之而来的安全事故。 李蓝告诉记者,2010年全国两会就有多名委员提到“黑校车”的安全问题,但在相关事故处理的表态、补偿、究责、整治等声音中,唯独未见“没有‘黑校车’ 后学生乘坐什么交通工具上学的措施”。

 

  李蓝呼吁政府实施“中国校车工程”,政府提供配套法律及相关待遇标准、成立专营的校车公司、社会多方合理承担费用、公交线路与校车运营线路结合等将成为“中国校车工程”实施的主渠道。“校车不应该让学校或者教育部门来负担,政府应该 担起这份责任,给予财政支持。”李蓝表示,今年的全国两会他还会继续提交相关提案,为孩子们的上学安全发声。

 

编辑:于玮琳

关键词:校车 李蓝 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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