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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振寰:给劳动者更多收入“话语权”

2014年03月04日 07:19 |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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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韩柳洁)“收入”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一直以来都是民生热点问题。全国政协委员徐振寰指出,目前,广大劳动者实际收入增长缓慢,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不相协调,尤其是一线职工、农民工、劳务派遣工收入多在2200元到2600元之间。据中华全国总工会第七次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显示,70.3%的职工对当前工资收入水平表示“一般”或“不满意”。

 

  “让广大职工共享发展成果,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促进职工收入增长。”徐振寰表示,促进职工收入增长,劳动者是否有“话语权”很重要。“落实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对推动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徐振寰介绍,全国工会“两个普遍”(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以来,各地的工资协商建制率已大幅提高,但协商作用还未得到充分体现。以山东为例,2012年,山东建立工会的企业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覆盖职工59.6%,但调查显示仅有46.4%的职工认为本单位开展了工资集体协商,通过工资集体协商落实工资共决、正常增长的效果较差。

 

  “立法不健全、不完善是一个重要因素。”徐振寰说,当前的工资集体协商立法,一是立法层次较低,虽然劳动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都对工资集体协商作出了原则性规定,但缺乏可操作性;二是工资集体协商法律规定刚性不足,难以对用人单位形成刚性约束,而且在具体细节上还存在许多的空白。

 

  此外,徐振寰提到,企业对集体协商存在误解也阻碍了集体协商的落实,有的企业认为开展集体协商会影响企业经营自主权;已有相对完善的薪酬管理体系的企业则认为协商确定劳动报酬“多此一举”;还有的企业单纯认为协商就是“涨工资”,担心被集体合同“捆手捆脚”。

 

  “这就需要通过完善立法,明确操作细则,来推行这项制度。”徐振寰说。

 

 

编辑:付裕

关键词:徐振寰 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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