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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奔走“痴心不改”

冯平委员持续建言出台畜禽屠宰法

2014年03月05日 08:54 | 作者:毛立军 |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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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食品科学研究院高级工程师冯平今年又带来了关于出台畜禽屠宰法的提案。从2003年第一次提交畜禽屠宰法立法的提案开始,十年多时间过去了,冯平仍然在为此执着建言。

  冯平说,我国已成为肉类生产大国,2012年肉类总产量达到8384万吨。但时有发生的肉品安全与质量问题影响了消费者的预期,制约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冯平注意到,2001年至2013年间央视报道的69件突发性食品安全事件中,与肉类食品相关的20起,占了近29%。与肉类食品安全整体趋好相比,局部问题仍然突出,病死肉、注水肉、以次充好、掺杂使假、使用违禁药物等仍需重点关注。

  “肉类产业是提供安全放心、营养健康食品的国民经济基础性、支柱性产业之一。但由于产业链长、影响因素繁杂、风险高、监管难等因素,其又是食品安全事件的高发领域。而目前,国家层面只有《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法律层级较低,适用范围较窄,处罚力度较弱。”冯平介绍说,2008年国务院修订了《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商务部也制定了管理办法,但占肉类总产量36.37%的牛、羊、禽的屠宰至今没有专门法律来规范,成为监管空白。

  冯平还认为,《条例》对生猪屠宰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罚缺乏应有力度。虽然新刑法规定了食品安全罪,但较为笼统,屠宰违法的刑事追究界限不清。导致有案不立,以罚代法,违法成本低,未能剥夺违法分子再次犯罪的条件和能力,威慑力不大。“这是加工病死猪、制售‘打药注水肉’、制作‘假羊肉’等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冯平激动地表示。

  对此,冯平再次提出自己的建议:尽快出台畜禽屠宰法,填补立法空白。将国际广泛采用的安全责任保障、安全风险评估、安全预警、安全危机处理、事故处理、事故赔偿、责任追究、缺陷产品召回等重要内容写入该法。将建立肉类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以及病、死畜禽,废弃物和屠宰污水的处理、“动物福利”等有关内容写进该法。同时,配套相关法规,依法行政,有效监督。

  在冯平看来,《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发布后,农业部负责畜禽(包括屠宰)产品全产业链的质量安全的责任已明确。理顺了监管体制,完善屠宰法律的条件已具备了。

 

编辑:顾彩玉

关键词:安全 屠宰 委员 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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