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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晓静委员建议

开征资源开发生态环境补偿税

2014年03月07日 11:38 | 作者:顾书亮 |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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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恢复已经破坏了的生态环境?全国政协委员、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校长郑晓静建议我国开征资源开发生态环境补偿税,辅之以规范的排污收费制度,建立起生态税费体系。

 

  郑晓静委员说,“由矿产资源开发而引起的大气污染、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地表塌陷、地下水位下降、地表水断流等环境问题极为突出,尤其是维系综合生态体系平 衡的水资源问题,更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瓶颈。生态破坏给当地居民正常生活造成严重影响,成为制约区域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生态环境补偿税把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社会成本,内化到生产成本和市场价格中,再通过市场机制来分配环境资源。因此,我们必须把对环境的长远影响纳入考量。”在郑晓静委员看来,全面建立环境生态保护补偿长效机制,已成为破解区域和谐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瓶颈的关键。

 

  为了解决资源富集区可持续发展问题、提高国家大型企业在资源开发中的生态环境补偿责任、增强地方政府的生态治理能力和技术,郑晓静委员建议按照“谁开发谁保 护、谁破坏谁恢复、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制定出台开征资源开发生态环境补偿税的有关法律法规。同时通过立法,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以及补偿标准体系, 赋予地方政府向国有大型企业征收生态补偿税的职权,明确地方政府实施征收生态环境补偿税并将补偿税用于资源输出地区生态恢复和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加大生 态治理力度,从而进一步遏制和扭转工业对环境资源过度索取的局面,有效解决企业消耗环境资源代价过低的问题。

 

编辑:罗韦

关键词:补偿 资源 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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