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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静:完善老年人精神赡养配套制度

2014年03月07日 13:43 | 作者:江迪 |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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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江迪)2013年7月,经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施行,首次将精神赡养纳入法律范畴,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彭静委员注意到,目前法律的规定仍停留在原则层面,没有切实可行的配套制度加以保障实施。

 

  彭静认为,当前社保体系分割制约了老年人自由迁徙,影响老年人投靠子女后安心养老。社区普遍工作繁杂,通常多采取对高龄、失能及空巢老人定期上门或志愿者不 定期探望的方式进行零散服务,难以切实解决老年人的困难和精神需求。缺乏节假日安排、认定和奖惩机制等支持实施的配套机制立法。

 

  彭静建议,首先解决老年人异地养老的医疗保障和养老金问题,尽快出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跨省迁转和结算等方面的操作细则。

 

  彭 静建议,从四个方面探索建立鼓励和支持精神赡养的配套机制。一是要完善节假日制度,将孟子生日设置为中华母亲节,老年节兼为中华父亲节,并逐步纳入法定节 假日安排;二是探索建立异地就业子女参与志愿服务、父母所在地志愿者优先提供养老服务的机制;三是探索实施与老年人同住一定年限的子女住房(购房、租房) 补贴机制;四是试点在有条件的地区为独居老人配置呼叫仪,有紧急情况可迅速接通呼叫中心和亲属。

 

  此外,彭静还建议,各级政府给居委会和村委会减负,使基层自治组织有时间和精力来开展社区老年服务工作。

 

编辑:于玮琳

关键词:老年人 精神 配套 赡养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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