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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补充”到“替代”,李河君委员提出

新能源会让中国领先一把

2014年03月09日 09:37 | 作者:王硕 |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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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观点:

  虽然工业污染是雾霾的一个诱因,但这与工业污染事实上关联度不是很高,而恰恰城市自身的汽车尾气排放,各种能源使用,尤其是煤、油等高排放,直接导致城市空气污染加重。

  本报讯(记者王硕)“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不应是用来弥补电力缺口的补充能源,而应是燃煤火电的替代能源。明晰这样的战略定位,新能源会让中国在第三次工业革命中领先一把。”全国政协委员、汉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李河君在日前的小组讨论会上表示。

  李河君认为当务之急是全面落实国家《节能发电调度办法》,完善相关政策,让新能源成为替代能源的概念深入人心。

  2007年8月,国家《节能发电调度办法(试行)》公布,规定:优先调度可再生发电资源,最大限度地减少能源、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

  “这一措施在广东、江苏、河南、四川、贵州等5省试行节能调度后,较好地解决了弃风弃光等问题,但在往全国铺开的时候却遇到阻碍。”李河君说,2012年,全国弃风电量达200亿千瓦时;2013年,全国弃水电量约60亿千瓦时。

  据悉,虽然国家在2013年分别出台了《分布式发电管理暂行办法》、《光伏发电运营监管暂行办法》等措施,要求电力调度机构除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危及电网安全稳定的情形外,不得限制光伏发电出力。“但光伏行业的发展也不尽如人意。”李河君说,有报告中显示,光伏发电站被“弃光限电”的比例达到40%,处境好的企业开工率尚不足80%。

  李河君指出,目前新能源优先发电、全额消纳的理念还没有形成共识,这样会制约我国新能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从德国、丹麦等先进国家的实践经验来看,可再生能源电力已经成为电力结构中的主要组成部分,在现有的技术条件下,可再生能源应当也完全可以做到大规模替代化石能源。”

  为此,他建议应加快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在国家对电网企业单独定价、严格监管的基础上,放开发电和用电价格,实行由发电方和电力用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电力价格的市场机制。

  同时,尽快取消行政安排的发电量计划指标体系,落实《可再生能源法》,确定“非化石能源无条件优先替代化石能源”的法律原则和国家战略。

编辑:罗韦

关键词:新能源 电力 中国 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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