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协·协商>建议 建议

中国养老金的隐性负债高达GDP50%

杨超委员建议加快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

2014年03月14日 08:54 | 作者:王天奡 | 来源:人民政协报
分享到: 

  破除养老保险双轨制的改革力举写入了本次政府工作报告。在两会上,杨超委员引用世界银行估算数据,指出:中国养老金的隐性负债高达GDP的50%,负担沉重。

  老龄化问题日益严重,给养老保障体系造成了巨大压力。同时,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物价的上涨,政府基础养老金的支出也在不断扩大,地方财政负担沉重。

  我国的养老保障体系还很不完善,存在着一些问题。杨超委员分析,主要表现在,一是二、三支柱发展滞后,养老保障替代率不足。二是基础养老金收益率偏低,隐性损失不可低估,存在长期空账运行的风险。

  为了解决目前养老保障体系存在的问题,必须加快推进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这样,既可以通过税收优惠加快第三支柱的发展,平衡养老保障体系;又可以借助个人补充养老金账户增加退休以后的收入来源,平衡不同时期的收入水平;同时还可以使地方政府减轻部分养老金支出压力,将支出重点向那些无条件建立商业补充养老保险的低收入人群倾斜,提高针对性和最低保障水平。杨超委员说。

  所谓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是指投保人在税前列支保费,在领取养老金时再缴纳税款的一种个人年金计划形式的养老保险方案。其实质是国家在政策上给予购买养老保险产品个人的税收优惠。假设一名30岁的工薪族,其工资计税金额(扣除三险一金等税前列支项目后)为10000元,如其每月购买700元税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根据其收入所对应的20%最高税率来计算,税延政策使他延后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每月140元,一年即为1680元。30年后该人达到退休年龄,从个人账户支取商业养老金,根据30年后个税起征点及税率进行缴税,由于退休后的收入通常不会高于工作时的收入,因此退休后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通常较低,再扣除通胀因素,税收负担会更轻。有人测算,当期延迟纳税1元,就可以建立20元的养老保险基金。

  杨超委员认为,目前,我国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的条件已经基本具备,部分省市已形成具体方案并提交财政部。建议进一步加快启动和推进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妥善应对我国老龄化问题。

  试点应该尽早启动,建议财政部、税务总局、人社部、保监会和有关地方政府加强协商协作,加快完善并出台最终试点方案,实质性启动相关工作。”杨超委员表示。

编辑:刘爱梅

关键词:养老保险 养老金 税收 委员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