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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提案优势推进协商民主

2014年03月26日 09:12 | 作者:陈伟建 |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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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案办理互动性强,体现了协商民主对协商方式的要求,有利于提升协商质量,增强协商实效。提案办理要求每案必复,承办单位要与提案者充分沟通协商。实际上,提案办理过程,就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回应社会关切、广泛进行协商、充分发扬民主的过程,就是改进工作、解决问题、协调关系、形成共识的过程,这正是协商民主的特点和优势所在。
  提案工作是政协工作中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最强的工作,体现了协商民主对协商程序的要求,有利于提升协商的组织性和严密性从而保障实现实质民主所规定的目标。全国政协及各级政协《提案工作条例》对提案的提出、审查、立案和办理等方面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承办单位也建立了相应的提案办理工作流程和制度。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就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制度,强化提案办理协商机制,加强对提案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等方面作出了具体部署。
  二、加强协调督办是取得提案办理协商成效的关键环节
  在提案办理协商过程中,承办单位对落实提案的意见和建议起决定性的作用,政协和提案者往往处于被动接受办理结果的状态。督办提案的做法,使政协和提案者主动参与到办理提案的过程当中,共同协商解决问题。政协督办提案既是对承办单位的督促,又是政协和承办单位联合办案的渠道;既是对提案办理效果的检查,又是办理单位与提案者相互平等沟通协商的方式。
  强化提案办理的政治责任。办理好政协提案是各级党政机关的重要职责。要按照中办发[2012]13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要求,从党和国家事业长远发展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提案办理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把做好这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责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逐步构建职责分明、重点突出、督办有力、落实到位的提案办理工作格局,不断增强提案办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编辑:刘爱梅

关键词:提案 协商 办理 工作 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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