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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世界的“凶险”老虎你永远不懂

2014年03月27日 14:55 | 作者:谢伟锋 | 来源: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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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3月,湛江市公安局在雷州破获一宗非法猎捕、宰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缴获刚被宰杀的老虎1只、虎制品若干。(3月26日 《南方日报》)

  要在某个地方宰杀老虎,按理来说是个动静蛮大的事情。这种动静并非是老虎的啸吼倒腾出来的,毕竟老虎已经被专业的犯罪分子用麻醉、电击的方式处理成了“病猫”。这种动静,应该是从运输、到分流,再到屠宰,以及销赃等等一系列流程被捕捉到。毕竟从屠杀老虎的“视觉盛宴”,再到贩卖虎骨虎肉的趋之若鹜,这里面的人应该是最不淡定。怎奈屠杀到了十只之后,才终于有犁庭扫穴的动静。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而惧之。这种“不畏”,应该就是为了百分百以上的暴利而铤而走险。那位曾经是杀猪,如今是杀虎的屠夫用拒捕跳楼来证明了这一点。而在他背后,那些被杀虎产业链深深地裹挟进去的人们,也别用简单的“看客”或者“消费者”的标签置身事外。一只老虎在被生吞活剥之后,就能创造出至少十万的利润。违法者猛于虎,那执法者又该有一番怎样的说辞呢?

  今年年初的时候,一些关于“广东花都当街卖虎”的新闻图片引起大家的强势关注。只是事后相关部门认定这是一则旧新闻,且事发地点被冠以多个地方。于是,这样一封“举报信”就在众声喧哗之后消弭于无形。现在用事后诸葛亮的观察眼来看,如果当初并不是拿着对付谣传的态度,而是抱着“宁错勿放”的较真心态去好好查实图片的来龙去脉,恐怕也是一种善举。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当姚明、成龙说这话的时候,未必能对那些对于虎骨壮阳、虎肉尝鲜有着本能偏好的人群产生丝毫影响。用道德去唤醒,有良心去发现,并不能对残杀野生动物行为有太多的扭转。相反,某些时候就是因为法律强度不够触及这些人的骨头,才让他们有了对老虎动刀子的心。

  有了杀害就有了买卖。和那些非法吃猕猴、穿山甲的食客不同,能消费得起老虎的,恐怕鲜有平民百姓。就拿新闻中的一个段落所说“老板知道有些公务员喜欢这个,就拿来送礼”。在投其所好和胆大妄为之间的,被搁上案板的是那些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而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最高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规定有了,但却有人能在夹缝中行走,且一出手就是十余只老虎。深谙丛林法则的老虎不懂成人世界的凶险,那我们也更不应该让法律的淡薄在自己的世界中上演。(谢伟锋)

编辑:于玮琳

关键词:老虎 成人 人世 凶险 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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