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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纳入公摊 开发商二次赚钱

2014年04月08日 09:09 | 作者:徐海波 梁建强 |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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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析人士称,我国虽然公布了《物业管理条例》,但是部分小区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相互勾结,“打劫”业主合法权益,有的行政管理部门也参与“分肥”。

  公共权益流失,架高车位价格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家庭拥有汽车,而小区车位配比不足,一些业主抱怨,“转圈1个小时找不到一个可停之处”。

  有的小区车位原本已经十分紧张,但物业公司还将其转给了开发商及外单位使用。北京市莲花桥附近一小区业主告诉记者,小区中的五个停车场中有两个被物业公司划拨了出去,加剧了“一位难求”的状况。

  而业主们高价买来或租来的车位,其实有不少是开发商低价租用的人防工程用地。

  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宫步坦介绍说,以武汉某小区为例,开发商以低于1角钱每平方米每天的价格与人防部门签约,又以20万元的价格卖给业主。如此算来,小区90个人防工程地下车位能为开发商带来1800万元收入。就这样,通过低价租高价转,开发商获取了相当可观的收益。

  虚设公摊面积,坐吃公共维修基金利息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有的开发商为了谋取利益,还在公摊费用上做起了“文章”。比如,有的是先将停车位纳入公摊,由全体业主“埋单”,而后,又将车位再次卖给业主。

  北京的张先生在北京西站旁某知名小区购买了一套91平方米的房。他感觉公摊数字偏大,找来专业机构测量后才得知,这一公摊面积不仅包括楼道、电梯间等,还包括地下车库、游泳池等,但开发商并未告知他这一信息。

  根据《物权法》规定,如果车位是由已经计入公摊的公共设施改造而来,开发商就对其没有所有权,车位租赁或出售收益为全体业主所有。但在不少小区,业主入住后,开发商以数十万元不等的价格将属于公摊面积的地下停车位向全体业主销售。

  除了虚设公摊面积以谋取利益之外,小区中诸如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绿化养护费、水箱清洗费等费用,也多以“公益”之名进行了“公摊”,但使用情况常常不容乐观。

  数据统计显示,北京市自1998年实行公共维修基金制度,截至2013年底累计金额达到约350亿元,使用额约8亿元,使用比例仅为2.3%。大量资金仍在“睡大觉”。

  业内人士透露,部分地区存在坐吃公共维修基金利息的现象。相关的管理部门将结余基金产生的利息,变成了自己的“小金库”。南京市的一个小区,曾有近300万元的公共维修基金利息,被当地住建部门挪作他用。

  侵占业主权益,账目不透明

  利益纠葛之下,小区物业管理收支状况并不透明。宫步坦认为,小区收取的相关费用应由业主委员会支配,账户要接受业委会监管,并向全体业主公开。“现在矛盾聚焦点在于各类收费成为一笔糊涂账,这些资金的使用亟待公开透明。”

  “一些物业公司与开发商是‘利益共同体’。”湖北省物业管理协会副会长王建国指出,这些公司要么是开发商的下属企业,要么是开发商选定的企业,当然维护开发商利益,也与开发商私底下签有协议,从各种费用中抽取好处。

  “有的社区,居委会也与开发商有利益联系,其办公用房也是开发商提供的。”王建国说,有些地方还明确提出了“每100户不低于20平方米办公用房”的标准。

  专家指出,多重利益相互交织,导致一些社区行政和物业管理问题丛生。只有对症下药,清理“糊涂账”,斩断相关“利益链”,才能维护业主权益。

 

编辑:于玮琳

关键词:小区 开发商 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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