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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部门联手严防低价药消失

2014年04月16日 09:01 | 作者:白剑峰 |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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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问 低价药为何常断顿

  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常用低价药品供应保障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由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审议通过。这一政策的出台,有利于从根本上破解常用低价药品供应保障难题。

  近年来,部分药品短缺问题尤为突出,如心脏手术必需的鱼精蛋白、治疗甲亢的甲巯咪唑、麻醉用药氯胺酮等。个别药品甚至出现“一药难求”的现象,一些经典老药甚至从市场上消失。

  国家卫生计生委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司司长郑宏认为,导致药品短缺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原材料产量减少、原料药供应不足的问题,也有部分药品用量小、临床需求不确定致使产需难以有效衔接的问题,也有临床用药更新换代的问题。

  郑宏说,尤其是近年来,随着质量标准提升和原材料、人工等价格上涨,企业生产成本逐年上升,在招标压价及零售价格不能灵活上调的影响下,低价药品生产供应意愿下降。而受“以药补医”的影响,医院也缺乏使用低价药的积极性。

  他指出,解决常用低价药品短缺问题必须建立长效机制。自2012年以来,我国建立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的“基本药物定点生产试点协调机制”,确定了将氨苯砜、去乙酰毛花苷、麦角新碱、甲巯咪唑等7个品种作为第一批定点生产试点品种。

  《意见》要求建立常态短缺药品储备。进一步完善医药储备制度,建立中央和地方两级常态短缺药品储备。其中,中央医药储备以用量不确定的短缺药品为主,地方医药储备以用量确定的短缺药品为主。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药品化妆品监管司生产处副处长崔浩指出,在药品安全和注册审批环节,国家相关部门积极引导低价药品生产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对批准数量不足的临床急需的仿制药注册申请予以优先审评,在保障供应的同时提高低价药品的质量。

编辑:于玮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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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药品 低价 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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