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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富豪“危险季”

2014年04月28日 14:52 | 作者:韩文 任重 |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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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金链之危将首富拉下马

  “矿产信托大规模的违约会把煤炭企业的这一融资通道封死”。

  多米诺骨牌就从在2013年“胡润百富榜”的山西富豪榜上的第1位李兆会、第8位邢利斌(山西吕梁第1位)开始倒下了。

  由于资金链断裂,自去年11月29日提出重整申请以来,位于我国优质焦煤主产区山西省吕梁市柳林县、“总资产600亿”的联盛集团总部,每天都有债主上门。

  “企业生产因缺乏流动资金处于半停产状态,大量的短期资金到期无法有效接续,七对在建矿井无法收尾竣工……”这是联盛集团提出重整的理由。联盛集团希望依靠重整调整债务期限,降低财务成本,最终减少负债规模。

  接近联盛集团的人士向《中国经济周刊》表示,最初,邢利斌提出重整除了柳林县知悉,省、市两级均未得到任何信息,非常突然。事前,邢曾多次咨询法律界人士,期望通过重整挽救“联盛帝国”,避免出现企业破产的结局。

  公开报道显示,截至2013年10月底,联盛集团在29家金融机构的融资总额为281亿元,风险敞口(扣除保证金)总计为259.16亿元。前三大债权人机构为国家开发银行(总额45.1亿元)、山西农村信用联社 (总额41.5亿元)和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总额19.9亿元),加上其他债务几十亿元,联盛集团的总债务规模预计超过300亿元。

  事实上,联盛集团潜伏已久的债务危机在2012年底就曾露出端倪。

  “山西省一直要求各金融机构加大对煤炭行业的信贷支持,以服务山西的资源整合与矿井建设。”某股份制商业银行工作人员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前几年煤炭形势好的时候还可以,现在煤炭等产能过剩行业风险太高,贷款限制非常严格。”

  由于贷款的诸多限制,近年来,联盛集团开始借助融资成本更高的各类金融工具以缓解资金困局,甚至还被指参与了民间融资。上述接近联盛集团的人士表示,联盛可能通过高管、员工与民间资本进行对接。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2013年初,柳林县薛村高利贷崩盘,有人给柳林公安做过一个证明,见过联盛集团给王凤连(编者注:柳林人,涉嫌非法集资被捕)打的4张欠条,总额为22.6亿元。

  2012年5月,同属柳林的振富集团实际控制人之一王平彦因非法集资20余亿元锒铛入狱,引发中诚信托兑付危机。事件起因系中诚信托成立的为期3年的“诚至金开1号”集合信托计划,为振富集团进行股权投资30.3亿元,用于该公司在资源整合过程中煤矿收购价款、技改投入、选煤厂建设等。

  由于近期联盛集团的6期信托产品“吉信·松花江【77】号山西福裕能源项目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全部违约,某信托公司的一位经理向记者断言:“矿产信托大规模的违约会把煤炭企业的这一融资通道封死。”

  此刻,远在山西运城闻喜县的李兆会也不轻松,虽然海鑫钢铁没有传出有信托与民间融资之虞,但一笔30亿的逾期贷款不能偿还,也将这家企业糟糕的财务状况揭开,甚至还上演了中国工商银行闻喜县支行行长带队上门讨债的尴尬局面。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了解到,此次海鑫钢铁债务危机,共涉及包括银行在内的33家金融机构,以及若干为其提供担保的第三方公司,债务总规模超过了100亿。

  3月底,热衷于资本运作的李兆会终于坐不住了,他与妹妹、主持海鑫钢铁全面工作的李兆霞悄然赶回海鑫钢铁,组织召开了内部会议。会议除了讨论债务危机的处置方案,还提出将尽快恢复企业的正常生产。

  “一根麻绳拴住一串富豪!”

  联盛如果引爆,吕梁极有可能爆发区域性的金融危机,大批民营企业将会陪着联盛“殉葬”。

  4个多月过去了,联盛集团的重整方案还在原地踏步。依据法律规定,联盛集团应自2013年11月29日起的6个月内向法院及债权人提交重整计划,最长不超过9个月。

  记者了解到,此前传言已被认可的重整方案一波三折,几度修改后仍有个别企业和金融单位表示反对,联盛债务重整并不顺畅。

  “互保企业各自有不同的利益诉求,银行方面除了晋商银行与山西农信社可以由山西协调外,其他银行都需总行审批。加上联盛集团自身的资产估值过高,所以难度很大!”参与此次重整的山西某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斌(化名)向《中国经济周刊》表示。

  有报道称:去年号称有600亿元资产的联盛集团,目前的总资产已经缩水至270亿元,意味着联盛集团或已在资产评估方面作出了让步。

  3月12日,邢利斌被警方从太原武宿机场带走,此时距离其奢华嫁女整整两年时间。有人猜测联盛集团的重组计划或因邢的变故面临空前危机。

  即便如此,刘斌判断,“联盛集团破产的可能性不大”。他认为,吕梁市乃至山西省都“不敢冒险”,如果引爆这个“炸弹”,吕梁极有可能爆发区域性的金融危机,大批民营企业将会陪着联盛“殉葬”。

  此外,刘斌透露,山西省高层并不希望联盛集团走重整的程序,因为重整是破产法中规定的一种法律制度,是在法院主持下进行的一种严格的司法程序,对时间、主导人都有严格要求;高层希望联盛集团按照重组的方式进行,这是一种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合意,其性质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联盛集团重整,看起来是300个亿,事实上会波及到高达2000亿至3000亿元的资产规模。”刘斌表示。

  邢利斌和李兆会如果出现危机,遭殃的将不止他们两个。

编辑:罗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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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山西 富豪 联盛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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