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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老年人晚年生活更加美好,养老服务要如何对接?

民建重庆市委集体提案提出:构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2014年04月29日 09:41 | 作者:赵宾 | 来源:民建中央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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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老年人晚年生活更加美好

民建重庆市委提案促成市政府出台关于养老的文件 

  随着老龄化社会来临,养老服务要如何对接?近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渝府发〔2014〕16号)出台,提出全市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明确了2015年和2020年的近、中期发展目标。这与民建重庆市委一件提案的促成有关。

  “目前,我市相当多的家庭老人需要照顾,特别是独居老人,他们希望在家里和社区得到生活照料等服务。”重庆是我国四大直辖市中最“年轻”的城市,但也是较早进入老龄社会、老年人口最多并且老龄化趋势最严重的城市。民建重庆市委在调研中发现,居家养老符合老年人特别是独居老人的身心特点。截止2011年,重庆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达539万,占全市总人口的16.44%。“养老问题”已成为人们越来越关注的问题,探索科学合理养老方式和社会服务模式已经刻不容缓。

  居家养老主要是指家庭依托社区和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等各方面力量,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生活等服务的一种社会化养老服务模式。

  “居家养老符合中国的发展实情。全市14.6%老人失能和半失能,需要社区居家养老的生活照料服务。”通过调研,民建重庆市委认为,随着全市老龄化人口逐年增长的趋势,加之城市家庭小型化和消费结构多元化的发展,传统化家庭养老功能日益弱化,社区居家养老己成发展趋势。同时,居家养老服务属于第三产业,具有很强的就业容纳力,可为下岗失业人员、享受城乡低保人员和农村剩余劳动力开辟就业渠道。

  “然而,我市发展居家养老存在极大问题。”在调研中,民建重庆市委发现,全市养老产业存在五大主要问题:缺乏社会各界的普遍认知,开展此项工作的区县不多;养老服务的管理和服务不规范;养老服务相关法规政策不完善;居家养老缺少足够的活动空间,各区县没有考虑着眼未来的土地供应规划;资金匮乏,社会参与度不高。

  由此,他们在的重庆市政协四届一次会议上,提交了《积极推进和完善我市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对策建议》集体提案(1111号),提出希望有关部门加大宣传,提高社会认知度,明确政府责任;提高现有管理人员、服务机构和服务人员的水平;加快出台重庆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健立和完善社区养老服务的法规规范;调整和完善相关用地规划政策;扶持一批居家养老服务实体;建立为老服务的组织保障体系等六大对策建议。

  这个针对性强、符合全市民生发展需要的提案得到了高度重视,被重庆市政协立为重点提案。该市政协副主席姜平迅速督促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卫生局、市规划局、市文化广电局、市体育局、市物价局、市老龄办等十部门办理。

  “六大举措促进全市养老产业健康发展。”提案主办部门市民政局汇集各协办单位的办理意见的答复中坦言:全市居家养老服务业亟待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在探索中逐步推进;并对完善全市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作出了科学制定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大力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培育发展专业组织机构和服务队伍、完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加强养老服务行业监管和加强养老服务的宣传工作六项重要措施。

  提案办结后,今年4月3日,黄奇帆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意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精神,提出全市建立起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明确了2015年和2020年的近、中期发展目标,提出了统筹规划养老服务业发展、建立和完善养老支持政策、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社会化养老服务、积极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培育养老服务社会组织、推广“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模式和发展养老服务消费市场八项主要任务,制定了完善土地供应政策、完善财政投入政策、完善税费优惠政策、完善人才培养和就业政策和完善融资政策五项政策措施,强化了健全工作机制、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加强监督管理、组织领导制度。

  民建重庆市委提案的助推,市政府文件出台,重庆老人迎来了属于自己的更加美好的晚年。

 

编辑:刘爱梅

关键词:养老 服务 居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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