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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政协专题调研力促家庭农场科学发展

2014年05月26日 14:11 | 作者:鲍蔓华 |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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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间访民情 地头解民忧

  宁波市政协专题调研力促家庭农场科学发展

  本报讯(记者鲍蔓华)“像我们这样的家庭农场,要想发展的话还得投入三四百万,但市里出台的一个农业小担保政策,最高上限是80万,这样一来资金就有缺口,而这个农业大棚设施和里面的作物抵押起来则比较麻烦,金融方面也没有非常明确的政策。”5月14日,在浙江慈溪一个家庭农场中,负责人胡引飞的忧心引起了正在调研家庭农场发展状况的宁波市政协委员的关注。

  从上世纪80年代起,宁波各地出现了各种类型的家庭农场。2013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鼓励和支持家庭农场,引起各方热切关注。作为家庭农场培育的先行地、全国五大发展范本之一的宁波,家庭农场培育发展速度不断加快,到2013年底,全市经工商登记注册的家庭农场达3179家,基本涵盖粮食、蔬菜、瓜果、畜禽等主导产业。经过30多年的发展,家庭农场摸索出哪些新经验、新启示?同时又面临哪些新问题、新困难?市政协经科委、农业和农村界的政协委员开展了一系列调研活动,下田头、访农户、做调查。

  农场主的烦恼不仅有资金需求大,还有很难从银行得到贷款的融资难等问题。目前,家庭农场主大多是农村的种田能手,有经验有技术,但是,他们与现代家庭农场经营管理的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尤其在农场经营方面缺乏市场敏锐度,如果招收毕业的大中专学生,这些学生觉得地方偏僻,待遇不高,也难以留住。这些都让农场主无法放手大干一场。

  边走边看,边听边记,家庭农场主的喜乐哀愁让调研中的委员们感受颇多。思想认识不到位、政策支持不够、土地流转不畅、租期稳定难、流转价格上涨较快、人才支撑不足、服务保障欠缺等一些亟待化解的问题引起了委员的深思。

  家庭农场是农业现代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的一种必然选择,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组织形式和主要推动力量。为此,委员们建议,要加大政策扶持,市政府尽快制定出台扶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意见,要将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统筹考虑,出台相应的财政、金融、税收、用地、用电、保险等优惠扶持政策。建议顺畅土地流转,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双方的信息互通机制、价格协调机制、利益联结机制、纠纷调解仲裁机制、土地规模流转备案制和土地流转风险保障金制度,从而构建起土地流出方安心、流入方定心的土地流转机制。建议进一步健全“三位一体”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农技推广责任制度,建立联系帮扶家庭农场机制,指导应用先进新技术、优质新品种、实用新设施、高效新农机、种养新模式,及时有效解决生产经营实际问题,为农业生产经营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方位的“订单式”、“全程式”服务。建议创新金融支持,涉农金融部门应专门制定家庭农场信贷管理办法,赋予家庭农场贷款主体地位,有针对性地设定家庭农场的贷款条件、种类、额度、期限、方式等,在有效覆盖风险和成本的前提下适度降低家庭农场融资成本。鼓励爱农、懂农、务农的农业科技人员和大中专毕业生到家庭农场工作,确保家庭农场持续健康发展。

编辑:刘爱梅

关键词:家庭 农场 土地 流转 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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