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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政协常委周蓬安:“裸官”更容易变成贪官

2014年05月30日 09:57 | 来源: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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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裸官不一定是贪官但更容易变成贪官”

  裸官

  这个词最早出现于2008年,首创者为安徽芜湖市政协常委周蓬安。

  2008年6月22日,新华社经授权发布中国第一个“五年反腐规划”。时隔十日,周蓬安发表博文《还有多少贪官在“裸体做官”》,将妻儿都在境外、孤身一人在国内做官的人称为“裸体做官”。此词经网络发酵后被简化为“裸官”。

  在公众语境中,“裸官”一词得到普遍认可的定义是:配偶和子女非因工作需要均在国(境)外定居或加入外国国籍,或取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的公职人员。

  周蓬安认为,“裸官”较一般官员更容易成为贪官,理由有四: 一是“裸官”亲属移居境外后,庞大的开支仅靠官员工资肯定供不起,因此需要吃“夜草”;二是“裸官”远离配偶,更易包养情妇、情夫,而包养情妇、情夫的官员,不是贪官几乎没有可能;三是“裸官”因为一人在国内,将贪腐的资金转移境外感到更安全,也更容易操作;四是即使遭到查处也没有被抄得倾家荡产,最终“牺牲我一个,幸福一家人”。

  广东数百“裸官”被调岗,“裸官”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为此,成都商报记者采访了“裸官”一词的首创者———十一届民盟中央社会委员会委员、安徽芜湖市政协常委周蓬安。

  成都商报记者:关于这一次“裸官调岗”,您怎么看?

  周蓬安:早在今年3月份,就有媒体报道了广东多地调整“裸官”职位,某市多名担任正职的处级干部因此被撤职。

  毫无疑问,广东辞退“裸官”,对那些非贪“裸官”的影响,就是将丢“乌纱帽”;而对那些有腐败行为的“裸官”,威慑力就更大了。

  其实,“裸官”不一定就是贪官,在目前法律体系下,他们的子女配偶也有权利移居国外。但如果在干部管理方面基于防范风险方面考虑,明文规定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不得移居境外,把丑话说在前面,就不会引起社会的误会。

  成都商报记者:当时您怎么想到提出“裸官”这个词?

  周蓬安:当时,我对官员在国内做官而把子女、财产送到国外去,观察有一段时间了,我想,应该用一个抓眼球的词汇让大家予以重视,就想到这个词。实际上,我当时的完整提法是“裸体官员”,就是指毫无牵挂地做官,中国人习惯于简化,就把这个词简化成了“裸官”,后来便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

  成都商报记者:现在加大了对“裸官”的打击力度,您怎么看?

  周蓬安:对于那些子女在国外留学、配偶在国外的官员,担任一般的公务员,比如科员之类的,我觉得没什么问题,但是要当领导干部的话,就不太合适了。

  我当时提出这个“裸体官员”是比较中性的,我说“裸官不一定是贪官”,但我同时也提到“裸官更容易变成贪官”。

  成都商报记者:在您看来,哪种官员是“裸官”呢?

  周蓬安:我最开始提出“裸体做官”时,是将那些妻儿都在境外,孤身一人在国内做官的人称为“裸体做官”。而今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对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不得列入考察对象。”

  这个规定中对“裸官”的定义比我当初下的定义范围要小一些。

  成都商报记者:在整治“裸官”方面,您有什么建议?

  周蓬安:一个是,我认为“裸官”不应该担任领导职务,最多可以担任一般的公职人员。其实我当时说,老婆孩子都在外面的,不管你是定居还是没定居,都存在一个出逃的机会。因为你定居不定居,国内是不知道的,所以,老婆孩子都在国外的,是需要防范的。还有就是,有的老婆和老公已经离婚了,可能有一些是假离婚,这就应该作为一个重点来防范。当然,最有效的办法还是推行“阳光法案”。成都商报记者 余小红

编辑:刘爱梅

关键词:裸官 贪官 政协 常委 情妇 情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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