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书画·现场>讯息讯息

聚焦非法拍卖公司:打不倒的李鬼

2014年06月09日 09:46 | 作者:黄辉 | 来源:中国文化报
分享到: 

  5月23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以“拍假与假拍”为题,报道了广州佳昊国际展览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市古今通宝展览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虚假鉴定,以境外拍卖为借口骗取服务费的问题,在业界引发反响。事实上,这些公司并不具备文物艺术品拍卖资质,只是利用法律、监管等方面尚不完善的空当,浑水摸鱼,借拍卖之名,行诈骗之实,这就是收藏界屡禁不绝的“李鬼”拍卖行。

 

  艺术品收藏越来越热,中国收藏者号称9000万之众,普通百姓的参与热情越来越高,但相应的知识储备不足,使得“李鬼”拍卖行层出不穷,屡禁不止,对行业发展也带来了恶劣影响和严重的危害。记者为此展开了深入的调查。

 

  38万元的世博会护照

 

  深谙此类骗术的拍卖业内人士透露,这家名为“古今通宝”的“李鬼”拍卖行,从2000年来就以各种不同身份,先后在广州、上海、武汉、成都、长沙、太原、福州等地成立展览交易中心,“新瓶装老酒,万变不离其宗,从珠江骗到长江。”

 

  2013年,家住上海已退休的吴女士打算将自己收藏的纪念品卖掉,一家名为广州市古今通宝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古今通宝”)的工作人员向她表示,她收藏的1个原价几十元的世博会护照,在澳门拍卖最低估价38万元,她的香港回归五周年纪念邮票估价更是高达100多万元,吴女士欣喜若狂,找出自己收藏的所有纪念品。在“专家”和“拍卖公司”工作人员评估之后,吴女士的“藏品”估价总计高达1000多万元。

 

  当然,重点不在于此。该公司表示“藏品”要送到境外拍卖,吴女士需要按照估价一定的比例,缴纳15万元的前期宣传费用。面对高额利润的诱惑,吴女士向亲戚朋友东拼西凑,凑齐了15万元。然而,吴女士无法现场参与所谓的境外拍卖,“专家”的高估价也无法成交,“有人已举牌到37万元,但按照合同没有达到或超过最低估价我们是不能成交的。”工作人员如此解释。吴女士拿出合同,找到上海工商、公安等部门报案,但由于他们签署的合同是出于自愿行为,无法作为证据,老太太欲哭无泪。

 

  无独有偶,福建藏家张先生于2013年12月与一家名为上海觚宝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服务协议,该公司为其拍卖两件藏品,一件为紫砂镂空竹节壶,作品的起拍价拟定为150万元,而另一件所谓的乾隆洪范珍砚台起拍价待定。对于估价“高昂”的拍品,公司要求收取1%的策划费,张先生总计需要缴纳1万元。且公司在合同条款中明确规定,“如果单方面撤销合同,费用不退。”这其实也是一家以文化公司名义,做拍卖的“李鬼”拍卖行。

 

  躺着中枪的拍卖公司

 

  “李鬼”拍卖公司有多张面孔,最初以拍卖公司等名义吸引藏家,遇到实质性的问题,就会以真正的名称出现,一旦有人举报或监管部门进行查处,马上变脸换成另一张面孔,继续行骗。

 

  在央视此次推出的“拍假与假拍”报道中,节目总结道:“拍假与假拍已成为行业内的一颗毒瘤,任由这颗毒瘤恶化,受损的不仅是藏友,更会让艺术品市场赝品泛滥、虚假繁荣、畸形发展。”

 

  然而,节目播出后,也引发了业内人士的反对。记者了解到,该节目混淆了展览公司、艺术品投资公司与拍卖公司的概念,以不具备拍卖资质的公司来概括拍卖市场,将这类以拍卖为名、进行诈骗的行为归结为拍卖乱象,合规拍卖公司成了替罪羔羊。

 

  “报道导致整个拍卖业界躺着中枪,引发拍卖市场秩序的混乱,也使合法经营的正规拍卖企业蒙受不白之冤。”某位拍卖公司的老总表示,“这么多年以来,拍卖行一直在努力维护行业的规范、形象和声誉,但就被社会上这些‘李鬼’拍卖行毁了。”

 

  显然,深受其害的不仅是收藏者。多年来,“李鬼”拍卖行对正规的拍卖公司造成难以估计的危害。上海泓盛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泓盛”)就曾多次遭遇“李鬼”拍卖行。2013年,上海鼎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就曾以“泓盛展览公司”的子公司名义对外进行藏品征集和宣传活动。

 

  上海泓盛董事长赵涌介绍:“很多公司以谐音或者名字相像的方式,辅以雷同的网站页面,通过搜索引擎或者其他网上宣传等方式,掌握一些不了解实际情况的客户群体,冒充泓盛的品牌进行欺骗。”

 

  而有的“李鬼”拍卖行则声称为香港或者海外大型拍卖公司,如冒充苏富比和佳士得等之名,从中牟利。早在2013年佳士得入驻上海时,其相关负责人就通过微博在网上打假。在佳士得官方微博置顶信息中,该公司明确发表“澄清公告”,表示佳士得目前于中国大陆地区仅在北京及上海设立运营机构,并没有于深圳、广州或其他地区设立代表处或其他实体,亦没有授权委托任何第三方公司进行艺术品征集、评估或代表佳士得进行任何业务。在其列出的澄清名单中,涉及21家“李鬼”佳士得。近期,佳士得就发现广州华荣展览公司称以“佳士得香港国际”“佳士得香港国际广州首席代表处”等名义进行拍卖相关经营活动,误导公众。虽然根据佳士得的投诉,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越秀分局已对该公司做出了行政处罚。然而,面对数量众多且不断变换身份的“李鬼”拍卖行来说,拍卖公司要一一维权显得力不从心。

 

  “李鬼”拍卖行产业链

 

  中国拍卖协会副秘书长欧阳树英表示,拍卖行业深受“李鬼”之害。“拍卖行业是服务性行业,企业的声誉和市场信用度决定未来的生存,正规经营的拍卖企业这次蒙受不白之冤,要做很多解释工作,而一些新的客户也不敢轻易进入。另外,受到这种负面报道的影响,相关部门会对拍卖公司实行高压监管,难免出现管死真李逵,放活假李鬼的现象。”

 

  “‘李鬼’拍卖行的复制速度会像癌变一样,在老公司里干了一段时间的员工,发现其中利润和‘盈利模式’,就以类似的模式单干,成立另一家公司。如此一来,出现了一大批专门从事‘李鬼’拍卖的人员。过去,这类公司主要出现在广州,现已扩展到深圳、东莞等城市。”广东省拍卖业协会秘书长郑晓星如此介绍广东地区“李鬼”拍卖行的情况。当前,广东省具备正规艺术品拍卖资质的公司不到20家,而据内部人员透露,在广东,以各种名义从事艺术品拍卖的“李鬼”拍卖行有上百家。

 

  而知情人透露,据不完全统计,在上海地区,打着投资管理公司、文化传播公司、会展公司等旗号,以拍卖明目张胆行骗的公司达百余家之多,数量早已超过正规拍卖公司,并且规模和数量仍在迅速发展,有些甚至未在工商部门注册。

 

  业内人士介绍,“李鬼”拍卖行欺诈流程大概如此:首先注册与艺术品相关的公司,搭建网络宣传平台,雇工以电话或者网络方式对外揽客、通过“专家”估值、收取服务费、安排虚假拍卖。通过事前收取服务费,将风险转嫁到藏家身上,空手套白狼。对于虚假拍卖的流拍,公司会有冠冕堂皇的回复:“合同是在双方自愿下签订的,任何公司都不能担保委托作品会100%成交。”

 

  “‘李鬼’拍卖行的诈骗手段不断升级,越来越高明,而且已形成一条涉及范围广泛的产业链。” 欧阳树英介绍,最初,他们会和个别拍卖公司联营的方式,以委托征集、高估价等方式操作,获得利润;拍卖行业自律公约出台后,规定正规的拍卖公司拍前不收取任何费用,工商、商务等主管部门也加强对拍卖公司的监管力度,截断了“李鬼”拍卖行与拍卖公司的关系。

 

  自律和监管的升级,也使“李鬼”拍卖行“与时俱进”,直接以展览公司或者文化管理公司的名义,化身多家公司,以不同身份展开欺诈活动。从去年开始,又开始忽悠到境外拍卖。“现在很多升级说法,比如到美国进行拍卖,委托人拍卖前的费用更多了。”郑晓星介绍,而且这些公司在退回拍品前,甚至会收回各种合同,避免留下后遗症。

 

  业内人士表示,社会上很多所谓“藏品”,拍卖行都不接受,这被一些“李鬼”拍卖行钻了空子,这里就有藏家心理的问题。还有就是藏家的常识问题,正规拍卖行在拍卖之前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

 

  郑晓星强调,当前社会上无拍卖资质企业、单位和个人以各类竞价会、淘宝会、拍卖为幌子扰乱市场,大量非拍卖企业拍卖活动泛滥,各类家具竞拍会、大众收藏品竞买会、古玩艺术品无底价竞买会、大众藏品保真竞拍会越来越多,这些拍卖活动都是试图躲避《拍卖法》,也是管理的盲区,不受相关法律保护。

 

  “李鬼”为何打不倒?

 

  赵涌表示,“李鬼”拍卖会之所以难以整治,一方面,这些公司往往注册了多个展览公司和艺术中心,打一枪换一炮,一个壳在运作一段时间之后,再换另一个继续诈骗。

 

  在打击“李鬼”拍卖行时,往往也会遇到法律依据不足的情况。“搜集证据困难,他们对法律条款事先有过研究,规避了大部分的法律风险。”郑晓星介绍,首先是公司的名称不用“拍卖”二字;和客户签订的不是拍卖合同,而是“服务协议”,避开《拍卖法》的追究,工商、公安或者行业协会对它没有约束作用,一般的拍卖管理办法也对它无计可施;此外,很多上当受骗的藏友提供的拍品不是文物,《拍卖法》也无法保护他们。

 

  北京市盛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于国富表示,最近几年,寻找法律援助的受害者越来越多。“如果要落实到法律方面,比如从刑事角度讲,这种以敛财为目的的诈骗已成为他们的经营模式,如果金额达到一种程度,警方可以从个案入手,积累经验。”于国富表示,“李鬼”拍卖行之所以泛滥,主要原因在于上当受骗者法律意识普遍不强,缺乏防范观念。

 

  “相关部门的监管是否到位,是否落在实处,采取了行之及时、有效、具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收藏家张先生质问。

 

  “赵涌表示,要从实际上整治“李鬼”拍卖行,“需要政府部门的介入,工商、拍卖协会等管理机构一起采取措施,而且,在起诉方面,一旦涉及诈骗,参与者也有连带责任,应通过法律手段,杜绝他们再次进行诈骗。”

 

  对此,欧阳树英表示:“相关部门必须充分重视‘李鬼’拍卖行扰乱市场的情况。不过,要通过正常渠道整治‘李鬼’时,会牵涉多个部门,法律依据更复杂,必须根据每一个个案,找寻相应的法律条款进行处置。”她认为,相关部门必须针对新的情况,将各类部门力量协调起来,发挥合力。

 

  而诸多业内人士也表示,“李鬼”拍卖会往往骗的是不懂行的人。于国富认为:“很多上当者可称为故意上当,想占大便宜,吃了亏,最终只能哑巴吃黄连。”如果遇到大量投诉者或要求赔偿者,“李鬼”拍卖会往往威逼利诱,退还部分费用息事宁人。

 

  欧阳树英表示,拍卖行业协会是一种自律性的组织,并不是政府监管部门,没有处罚和监管权力,自律是针对行业内部的拍卖企业,可以制定相应的约束和规范,但行业协会之外的违规违法行为,协会更多是向相关部门反映行业诉求。此外,她认为:“中国艺术品拍卖发展至今也就20多年,很多基础性的工作没有做起来,大众对拍卖的了解和掌握还仅停留在通过电视、电影等媒介获得信息的阶段,普遍缺乏拍卖方面的知识。”

 

  因此,在央视播出节目之后,中拍协及时发表声明,敬告各位藏友:选择具有拍卖资质的拍卖企业,警惕“李鬼”拍卖行;警惕拍前收费行为;警惕“天价鉴定”和“出境拍卖”陷阱。

 

  欧阳树英和郑晓星也强调,辨识“李鬼”拍卖行可以通过六大要点进行甄别:第一,受理拍卖的公司名称和合同订立一方主体必须是拍卖公司,没有拍卖两个字的公司,无权代拍卖公司征集拍品;第二,拍卖援引的法律是《拍卖法》,而不是《合同法》,寻找法律依据,需要找对条文;第三,正规拍卖公司与送拍者签订的是“委托拍卖合同”而不是“服务协议”;第四,正规拍卖行在拍卖之前不收取任何费用;第五,拍卖会的举办地点一般是境内不是境外;第六,“李鬼”拍卖行公司的估价一般都远远超过藏家的心理期望。

 

编辑:付裕

关键词:拍卖 李鬼 拍卖行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