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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政协专题协商完善草原生态补贴政策

2014年07月03日 10:06 | 作者:张海容 |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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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政协专题协商完善草原生态补贴政策

  破坏容易恢复难,应建立长效机制加以保护

  本报讯2011年起,国家在内蒙古、新疆、西藏、青海、四川、甘肃、宁夏、云南等8个主要草原牧区省区全面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2015年政策即将到期,下一个5年如何实施?是各省区党委、政府和广大牧民共同关注的问题。6月26日召开的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十一届六次常委会议就这一课题,与自治区政府及有关部门面对面座谈协商,共谋良策。

  为完善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政策建言是内蒙古自治区政协2014年度与自治区政府专题协商的重要议题。自治区政协多次召开主席会议具体研究部署。4月,自治区政协成立专题调研组分东西两路奔赴6个盟市,深入牧场牧户,开展了半个月的调研,在草原植被恢复、牧民生产生活、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等方面,掌握了大量第一手材料,形成了《进一步完善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机制的建议案》,就完善补奖政策提出了具体意见建议。

  “草原生态脆弱,破坏容易恢复难,从根本上得到治理和恢复需要很长的过程,禁牧期间生态退化草原的植被很难取得实质性恢复,经不起再次利用。如果5年期的政策结束,生态环境问题反弹现象难以避免。”巴图朝鲁委员不无忧虑地说,“现在牧民对能否延长草原补奖政策心里没底,担心将来的生产生活又返回草原放牧,超载放牧情况有所反弹,给草原生态保护带来一定压力。为此,国家应该建立草原生态补奖的长效机制。”

  王凤山委员就补贴标准偏低问题以鄂尔多斯市为例,给与会人员算了一笔经济账:“禁牧区实行全年禁牧后,每只羊仅饲料成本至少增加400元。而禁牧补贴一年只有180元,不足增加饲料成本的一半,增加了牧民的养殖成本。加之,又减少了牲畜饲养量,造成了牧民减收。”

  “国有性质草原和林间、林缘草原的保护迫在眉睫。目前因主体不明确,仅新左旗就有243.23万亩草场无法享受草原生态补贴政策,这给草原补贴政策落实带来了一定的难度。”来自呼伦贝尔新巴尔虎左旗的政协常委孟和苏荣希望适时开展草原确权承包工作。

  在协商座谈过程中,自治区农牧业厅负责人对这次会议的意义给予充分肯定,他说“2014年是谋划新一期补贴政策落实的关键时期,全面总结草原补贴政策落实过程中的经验与问题,在国家正式实施新一期补贴政策之前,形成具有政策引导性、有牧区特点的指导意见非常重要。”自治区发改委负责人建议,政协的建议案再充实一些具体内容:要提出明确的实施期限和补贴标准;建议国家适当拉大禁牧和草畜平衡补贴差距,慎重出台回迁政策;要对人工种草政策科学评估,慎重发展大面积人工草地等。

  “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政策实施3年来,草原生态恢复速度加快,农牧民收入增加,成效十分显著。但在补贴面积和额度、现代畜牧业培育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待进一步完善。政协的建议案在进一步吸纳各方面意见后,将报送全国政协,建议党中央和国务院进一步完善草原保护建设相关的政策法规,并将其纳入国家重大生态建设长期战略规划,列入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作为一项基本国策,长期坚持执行。”自治区政协主席任亚平最后表示。

编辑:刘爱梅

关键词:草原 政策 补贴 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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