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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先扫清思想障碍

2014年07月08日 09:40 | 作者:崔吕萍 |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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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标与节奏

  虽然被各方寄予厚望,但推动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并非竞速赛,针对一些地方已经出现的给混合定时刻表的做法,在上述讨论中,常委们表示,要坚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不断完善顶层设计;尽快试点,力求突破;要按照市场化原则,由企业做出选择,不能“刮风”,不下指标、定比例,不搞“拉郎配”。

  一些民营企业家则表示,混合所有制不应是简单的物理混合,而应产生化学和生物反应,使得各种所有制产生内在融合,释放出新的生产力。这里,先要明确国企的功能定位,哪些行业以国企为主,哪些行业以混合经济为主,竞争性领域应交给市场来决定。

  常委们建议,推动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应有序推进、逐步放开,不能一哄而起。建议加大国有产权证券化的进程,通过资本市场完成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融合;对非上市企业的产权交易,应按照市场规律公开操作,形成公平的竞争性价格;加强监督,现有的纪检监察、审计、国有资产监督机构等要形成合力,促进过程透明,结果公平、公正。

  常委们认为,可以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优先推进竞争性行业的改革,对目前还不能完全实行市场化的行业,可以分类改革,分步推进。根据行业特点,制定合理的股权设计,在事关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垄断性强、资本密度大的领域,混合所有制企业可由国企来控股,其他竞争性领域可由民企主导控股,如果单个的民企体量小,可以采取“抱团”形式参与。同时,要制定适合混合所有制企业公司治理办法,通过试点取得经验。对民营资本控股的企业要有符合市场机制的监管方式。一些企业家认为,国企民企不妨从已经混合成功的案例中寻找灵感。

编辑:罗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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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混合所有制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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