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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敏俐:百年中国文学史的思考

2014年07月14日 11:24 | 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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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西”代“东”是将中国文学研究西方化,在西方文学观念的影响下研究中国文学,缺少对中国文学民族特点的把握。

  ■现在流行的以诗歌、小说、散文、戏曲为描述主体的中国文学史体系,也带有明显的近代西方文化色彩。

  ■“诗言志”这个古老的命题,却直接影响了中国古代诗歌的创作。而且,只有通过对“言志说”的深刻理解,认识它与中国古代诗人和诗歌创作的关系,我们才能真正发掘中国诗歌的民族特色。

  ■中国文学有自己独特的发展道路,中国古代不曾产生如古希腊一样伟大的荷马史诗,但是在同时期却产生了如《春秋》、《左传》、《国语》等一大批记载历史的伟大的散文著作。

  当下人类已经步入了全球化时代,人们的生活方式与观念意识也随之发生重要变化,统一化与多元化的互动互补,正在成为世界文化发展的新的潮流。这意味着各个国家与民族都要重新思考自己的传统文化与全球化之间的关系,也是我们今天反思中国文学史观的态度和起点。

  自19世纪末开始的中国文学史研究,与中华民族走上全球化的历程是一致的。在此之前的中国古代文学研究,基本上还是一个依附于经学的封闭的研究体系。那个时期的中国文学研究者,没有世界眼光,没有现代化的意识,更不知道全球化是何物。他们沉浸在中国文化的传统里,以“文”、“赋”、“诗”、“词”为对象,以“原道”、“征圣”、“宗经”为旨归,以“复古”或“通变”为动力,进行着“一代有一代之文学”的创造和研究,建构了一系列具有中国古典特色的理论范畴,如“文道”、“雅俗”、“情志”、“比兴”、“风骨”、“意象”、“神韵”、“声律”、“形神”、“阴阳”等等,自成体系。在这个体系当中,甚至不存在与今天人们所讲的完全一致的“文学”概念。直至辛亥革命前,章太炎撰《国故论衡》,首先为“文学”正名,他还这样讲:“文学者,以有文字著于竹帛,故谓之文;论其法式,谓之文学。”可见,在章太炎看来,“文学”应该是一个词组,包括“文”与“学”两个部分,“文”指经史子集等所有写在竹帛上的文献,“学”则是指那些得以为文的“法式”,“文学”合在一起,指的是对所有文献的学习与研究。事实上,我们今天所讲的“文学”这一概念,或者说作为一个人文学科,到上个世纪“五四”前后才正式形成,本身就是深受外来文化影响的结果。“中国文学史”的撰写,甚至首先是由外国人开始的。

  20世纪是具有现代意义的中国文学学科建立的时代,其开创意义巨大。它将文学从历史、哲学、政治、宗教等学科中分离出来,规定了这一学科的本质。它建立了一套属于本学科的学术范畴,如作家、作品、创作、人物、情节、情感、风格等等,使之成为一个完整的学科体系。它将文学从古代广义的“文”中剥离出来,划定了以“诗歌”、“散文”、“小说”、“戏曲”为主体的学科研究对象,并对其进行了艺术的分析和历史的叙述。它承担了历史赋予它的使命,将几千年的中国文学研究纳入中华民族现代化的过程之中,发挥了它在当代民族文化构建中的作用,为21世纪的研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然而,相对于漫长的中国古代的文学创作和研究的历史,20世纪的中国文学研究仅仅是个开始,在我们对人类文明全球化的问题已经有了一个新认识的今天,回顾一个世纪以来的中国文学史研究,同样发现其重要不足。其中有两点,特别值得我们反省。

  “古今”错位

  “古今”错位即将古代文学现代化,用现代的文学概念来规范中国古代文学,未能反映出中国文学发展的全貌。我们知道,在先秦时期,“文学”指的是“文章博学”,在汉代又特指那些熟悉中国古代文章经典的人,在漫长的古代并没有形成一个与现代完全对等的“文学”概念。与之大致相应的词语是“文”和“文章”,但是它比现代人的“文学”概念范围要宽泛得多,不仅包含现代学科意义上的狭义的文学文体,如诗歌、戏曲、小说等,还包含史传、诸子、策论、章表、书记、碑铭等其他相当多的在今天看来不属于文学范围的文体。但是,在这些文章当中,又有相当大的一部分具有明显的文学特质,如《左传》、《史记》等历史著作,《庄子》、《孟子》等诸子之文。它们所记述的内容是历史和哲学的,但是其表现形式却有明显的“文学”性。即便是那些策论、章表、书记、碑铭等等,也往往有华丽的辞藻与浓郁的抒情色彩。至于中国古代的“小说”一体,脱胎于早期的历史著作与诸子文章,自始至终没有断绝它们之间的联系。这说明,中国古代的“文”与“文章”,与当代人所说的“文学”并不是对等的,而是错位的。因此,如何从浩如烟海的中国古代的“文”与“文章”当中抽出一部“文学史”,本身就存在着相当大的难度,要撰写一部具有现代意义的“中国文学史”,不仅需要从中国古代这种广义的“文”当中剥离出具有现代意义的“文学”,而且还要对“文学”概念做出新的解释,只有如此,才能证明这种剥离具有“合法性”。

  我们看到,在上个世纪初的30年内,大多数的文学史著作的卷首,几乎都有关于“什么是文学”的讨论。通过讨论,确立了新的文学观,也划定了中国文学史的叙述范围,构成了当代中国文学史的基本格局。这是20世纪学人们在文学史研究中做出的重要贡献,自有其充分的合理性。但是现在回过头来再看,用这种剥离法所建构的中国文学史的方式,显然有些过于简单和粗暴。这样的“文学史”完全是按照当代人的观念建构起来的,与中国古代文学发展的实际状况相距甚远。它没有描述出从古代的“文”与“文章”到现代的“文学”演化的动态的发展过程,也没有展示出中国古代文学与现代的不同。如《诗经》这部作品,当代文学史习惯地将其称为“中国古代第一部诗歌总集”,并将这一称谓的获得视之为“五四”以来建立现代文学观念的典范,认为这是“恢复了《诗经》文学的本来面貌”。但我们今天要问的是,当我们把《诗经》仅仅看做是一部与《新诗选》一样普通的诗集,无视它在周代社会里所承担的宗教、祭祀、礼仪、教化、记载历史等多种功能,是恢复了它的本来面目吗?显然不是,这只能说是对《诗经》本来面目的遮蔽,是典型的以今例古,是对中国古代“文学”的误解。更严重的问题是对赋的处理。赋是中国古代蔚为大观的重要文体,具有鲜明的文学特征,自汉至清传承不绝,其地位有时甚至高于诗歌。但是,由于赋这种文体介于诗与散文之间,很难纳入当代四分法的文学文体范畴,所以除了汉赋之外,魏晋以后各时代的赋,在当代绝大多数的文学史中基本上都没有介绍和描述。而缺少了对于赋体文学的介绍和描述,一部中国文学史还算完整吗?对于这种现象,我们今天需要认真地思考了。

编辑:罗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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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中国 中国文学 文学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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