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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临沧市政协通过“四个协商”有效落实提案建议

2014年07月24日 08:55 |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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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临沧市政协通过“四个协商”有效落实提案建议


  云南网讯(记者 詹晶晶)“抓提案就是抓协商监督、抓参政议政”,提案内容涉及广泛,提案工作形式涵盖政协履职的“三大职能”,提案工作成效对政协的履职成效具有直接的重大的影响。云南省临沧市政协在提案工作实践中,以协商民主为主线,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有力地推动临沧提案工作的发展。

  提案工作成效对政协的履职成效具有直接影响

  从政协工作的角度讲,提案内容涉及广泛,提案工作形式涵盖政协履职的“三大职能”,提案工作成效对政协的履职成效具有直接的重大的影响,是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工商联、政协参加单位和政协各专门委员会最直接、最常用、最有效的履职方式,因此,提案工作是政协具有全局意义的工作。

  据介绍,在临沧市政协一届1-5次会议上,共征集提案材料765件,立案733件,立案率达95.8%,其中落实160件,落实率达21.8%;在二届1-5次会议上,共征集到提案材料741件,立案601件,立案率达81.1%,其中落实314件,落实率达52.2%,面商率从1次会议的55%逐步提升至第5次会议的91%,委员满意率均在90%以上。

  为了进一步做好提案工作,云南省临沧市政协在开展提案工作中做到了明确一条思路、强化“两个创新”、突出“三个质量”、注重“三个成果”,推动“四化”建设。明确一条思路,就是在严格遵守和执行《政协章程》、《提案工作条例》的基础上,把政协工作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有机结合、与政协履职有机结合,提出明确的工作思路。强化“两个创新”,就是加大创新力度,创新工作理念和工作方式,并通过制度形式加以固化。注重“三个效果”,就是注重提案面商率、提案落实率、提案者对提案办理的满意率;推进“四化”建设,就是通过工作实践推进提案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

  做到“四个协商”

  据了解,临沧市政协在提案工作实践中,以协商民主为主线,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做到了 “四个协商”。 首先是提案前的协商。在征集提案线索时加强同党政综合职能部门的协商,平时调研注重同周围人民群众的协商,并通过不同形式的协商广泛听取来自不同社会阶层的呼声和诉求,从而使提案线索更加饱满和丰富,更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其次是提案中的协商,就是提案者在提案时,可能会存在因主题不够明确、分析不够透彻、建议可操作性不足或是针对性不强等问题,提案委在审查提案时积极与其具体协商,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并严格按提案立案标准要求进行立案,为提案办理协商夯实基础;再次是提案后的协商,在确定承办单位时与党办、政办及政府职能部门协商,确保提案交办对口合理、准确无误,防止推诿扯皮的情况发生;最后是加强提案办理协商。

  据介绍,临沧市农业局在办理《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高原山地牧业的提案》、《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高原淡水渔业的提案》、《关于深化农村体制改革,加快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建设和发展的提案》等三件提案时,就是由一名副局长牵头,邀请了市政协督办领导和督办委室、提案者参加,深入到提案者所在地双江自治县、沧源自治县现场办理提案,提案建议得到有效落实,受到了提案者的高度赞誉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

  建立“双向民主评议”制度

  临沧市政协在实践中不断地探索提案工作思路和要求、提案督办工作机制的形成、提案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和完善,还创立了提案“双向民主评议”制度,在全省首次把政协民主评议工作同提高提案质量和办理质量紧密结合,有效促进提案质量和提案办理质量的提高;把量化考核理念运用到提案工作的绩效考评,提出了“面商率、落实率、委员满意率”等考核指标,有效增强了提案工作的实效性,对提高提案工作的科学化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编辑:刘爱梅

关键词:提案 工作 协商 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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