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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拟不再筹建经适房限价房 取消收入准入标准

2014年07月25日 09:18 | 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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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骗租骗购最高罚20万

  草案规定,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个人提供虚假信息,申请住房保障的,由区县住房保障部门驳回其申请予以警告。已获取保障性住房的,取消资格,收回保障性住房,按照市场价格补缴承租或者承购期间的租金,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已领取租赁补贴的,停发并追回租赁补贴,并处领取补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有关单位、个人为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由区县住房保障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建议:加大骗租骗购惩处力度

  市人大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郭普金建议,在草案的基础上,继续加大骗租骗购惩处力度。

  对于提供虚假申请信息、骗租骗购的,不符合保障条件后拒不退出的,以及违反基本保障性住房封闭运行管理制度等行为,应当在国家上位法规定的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尽可能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解读

  10万备案家庭住上房 “两房”就退市

  按照草案的规定,在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房备案家庭的住房保障工作完成后,本市将不再筹集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也就是说,经适房、限价房将退出历史舞台。

  市住建委主任杨斌介绍说,2013年4月19日前,本市实施廉租、经适、限价和公租房“四房合一”政策,统一了保障房申请审核渠道,保障房家庭都先通过公租房解决住房困难。

  该政策实施前,本市还有10万户经适房、限价房备案家庭,这些备案家庭原则上将通过原方式解决住房问题,同时,也鼓励这些家庭通过承租配租型保障房、购买配售型保障房或自住型商品房解决住房困难问题。解决完后,将不再新建经适房、限价房项目,统一按照草案的规定实施城镇基本住房保障。“现在经适房、限价房的入口已经卡死,等存量解决完就不再建了,但存量什么时候解决完目前还不确定”。

  晨报记者 邹乐

  新闻背景

  本市每年新增已婚无房家庭3万户

  据市住建委主任杨斌介绍,2007年至今,全市共建设102万套保障性住房,累计解决80多万户家庭住房困难。2015年,本市将完成“十二五”期间建设筹集保障性住房100万套任务,加上房改房,住房保障覆盖面将达到45%左右。

  据2013年北京统计年鉴数据,2012年年底全市城镇居民家庭共396万户,住房拥有率约82%,也就是全市还有约71万户城镇无房家庭。此外,每年新增已婚无房家庭大约有3万户。

编辑:罗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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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住房 保障 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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