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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政协界别协商会建言职工权益保护

2014年07月29日 08:19 | 作者:赵向南 | 来源: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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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尽管是老话题,但更需要常抓不懈、久久为功。特别是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损害职工权益事可能会发生之际,更需要重视职工合法权益保护。近日,省政协围绕职工权益保护,召开省政协界别协商会,省政协主席薛延忠主持会议,和政协委员和职能部门面对面议政建言,坦诚交流维权好作法好举措。本报选取了社会上弱势职工,有环卫工、职业病高发行业、困难劳模进行报道。这些行业职工收入低、职业病高发,维权意识不强、维权手段不多。希望社会和职能部门特别重视弱势职工权益,采取强有力手段保护好这个群体权益。职工尘肺病防治要严监督多投入

  【新闻事例】40多岁的李彦文,背有些弯曲地坐在传达室,看门营生一个月800元,他担心的是洗肺的钱从哪里来?他是尘肺病患者,洗肺是最大开支。李彦文出生在左权县麻田镇。1987年,17岁的他去修县里的小南山水电站,最难受的是工地上浓厚的粉尘。“2米远的距离都看不清人。”就这样整整干了三年,三年在他的肺里种下了苦难种子。2006年,他被诊断为尘肺病。2012年起,咳嗽、喘气得实在顶不住了,他借2万元开始洗肺,但很快就花完了。“如果不得病,我这么能吃苦,日子肯定不会是这样。”李彦文说,“如果当时知道这,饿死也不去那干活。”

  【委员调查】尘肺病是由于在劳动中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引起的以肺组织慢性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得不到及时救治,会因呼吸困难导致死亡。我省以煤为基的特殊产业,导致职工尘肺病高发。据调查,全省职业病患者中近乎全部是尘肺病,截至2013年年底,尘肺病患者占职业病患者总数的97.9%,其中煤矿工尘肺病占尘肺病总数的93.43%。目前尘肺病防治存在的问题是:部分企业负责人对职业危害严重性认识不足,防控知识缺乏,忽视职工安全健康。特别是一些企业将脏苦累险的工种外包给农民工队和劳务派遣公司,企业只对相对固定的职工进行岗前、岗中体检,而对劳务派遣工等不进行体检,使农民工、劳务派遣工成为尘肺病危害的隐性人群。此外,一些地方政府对尘肺病防治重视不够、投入不足,行政监管也存在薄弱环节。

  【委员建言】省政协委员王霄娥说,防治尘肺病不仅是公共卫生问题,更是民生问题。要切实加大监管力度,安监、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会等相关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加大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人群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损害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主体责任,各职能部门相互配合密切合作,加大对企业的监督力度,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政府要广泛宣传尘肺病防治知识,不断加大康复投入,为尘肺病患者提供服务。一线环卫工工资要提高福利要落实

  【新闻事例】凌晨3点半起床,4点出门,推着三轮车、拿着扫帚清理道路垃圾,早上7时前把垃圾扫完,回家吃饭休息,下午再到街上保洁……这是环卫工张宏梅的一天安排。50岁的她是万柏林区环卫局直属二队一线清扫工人,工作很辛苦,每天既要普扫,又要保洁,遇到雨雪天气和节假日,常常工作十几个小时。“春节期间产生的垃圾量是平时的数倍之多,我们会从除夕夜一直忙到正月初一的中午。”张宏梅说,“20多年了,都没有和家人吃顿年夜饭。”不仅苦累,而且她的收入比较低。“一个月满打满算不到2000元。”“工作了多年,有了腰椎间盘突出和关节炎,除去吃饭吃药的钱,剩不了几个。”张宏梅说,“最大心愿就是收入能够多些。”

  【委员调查】一线环卫职工劳动时间长、劳动强度大、劳动条件差,但工资待遇普遍低。调研发现,一些地方仅按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甚至有些地方还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以阳泉市城区环卫工人为例,他们中绝大多数是临时合同工或编外人员,月收入不到1500元的占89%,超过2000元的只有一成多,其中临时合同工每月工资为1150元。2014年4月1日,阳泉调整最低工资为每月1450元,目前现在环卫工人的工资还不到最低工资标准。这样的情况,不仅阳泉存在,全省不少市县也是这样。除工资低外,不少市的环卫工工作负荷大,不但加班工资得不到落实,劳保福利也低而且落实不力,许多市县没有为编外环卫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或相应商业保险。

  【委员建言】省政协委员崔靖说,保护环卫工合法权益,需要多措并举稳步推进。首先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增加预算、加大投入,确保环卫职工工资收入不低于法定最低标准,并且节假日加班工资能按相关政策法律落实到位;其次,政府财政为符合条件的环卫工支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公助部分,免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同时根据各地的工资水平及经济水平合理确定环卫工人工资标准,缩小正式职工与临时工的收入差距。最后,政府加大对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和投入,增加特种作业设备、提高机械作业水平,降低环卫工工作强度,减少职业危害。多措并举关爱生活困难劳模

  【新闻事例】75岁的冯瑛是省劳动模范、代县原酒厂厂长。老冯在1974年至1996年任酒厂厂长期间,致力于企业改革,企业效益不错,职工收入也好,工作成效显著,数十次受到省市表彰。但退休后工资并不高,还因患疾病两次住院,每年都要输液治疗,再加上妻子也常年因病卧床,医药费花费较多,生活得十分困难。近年来,市县给予了特别关注,但老冯的日子还是拮据。

  【委员调查】我省在关爱劳模、提高劳模生活待遇方面出台了一些政策,有效缓解了部分劳模生活困难。但一些老劳模生活还存有困难。省总工会调查了6481名省级以上劳模,其中低于当地平均收入水平的3428人,患有疾病的2196人,年支出医药费1万元以上的1048人。家庭收入低、医药费支出大是造成劳模生活困难的主要原因。家庭收入低主要集中在离退休、下岗和农民劳模中,患病医药费支出大一般是年龄偏大的离退休劳模和农民劳模。此外,省劳模生活困难补助费有关规定和省财政拨付省劳模生活困难补助资金数额,已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和劳模实际情况,而且一些地方的劳模补充养老保险、省劳模免费体检、省劳模疗养等待遇也没有得到落实。

  【委员建言】省政协委员邓保平说,劳模是社会的精神财富,需要重视和关怀。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应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对困难劳模的帮扶机制,建议政府在深化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时,关注劳模因病致困的情况,研究出台关于劳模医疗保险的有关优惠政策,从根本上解决劳模因病致困的问题;建议政府在完善就业政策时,关注劳模因本人下岗、子女下岗或失业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问题,切实解决劳模及子女就业或再就业问题,以解决劳模家庭生活困难的问题;建议对月收入低于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的劳模给予低收入补助,补助资金改为由省财政统一拨付解决。(本报记者赵向南)

 

编辑:付鹏

关键词:山西省政协 协商会 职工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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