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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官帽”难摘:改革试点核心问题未改观

2014年08月05日 09:23 | 来源:半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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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破冰”需要找准着力点

  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目的在于激发其活力,建立更为高效的公共服务体系。但事业单位改革不是一项孤立的改革。它与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以及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息息相关,必须找准着力点,统筹协调推进,才能将改革落到实处。

  建立多层次、多维度的养老保障体系,破解焦点问题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陈步雷分析,事业单位改革虽然涉及面广,但从试点现状和社会关注而言,养老改革依然是最大的焦点和难点问题。他建议,养老金改革应将公务员一并纳入,避免互相攀比、人为分出三六九等。

  针对事业单位养老改革转轨成本问题,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副院长郑功成指出,在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改革之初,由于历史债务原因,所需基金没有得到及时补偿,将历史责任转嫁到制度本身承担,发生了严重的个人账户空账问题,影响了制度的良性运转。

  此次事业单位养老改革务必接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教训,个人账户基金自改革之初就要做实,转制成本所需基金也务必责任到人、落实到位,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分账管理和使用,坚决防止转制成本由新制度消化的现象发生。

  上海市社科院城市与人口发展研究所研究员胡苏云表示,养老金“三轨制”造成人为的不公平并非社会保障制度的应有之义,但社会保障制度也并不等于平均主义。在健全和完善基本的社会保障制度之余,根据退休人员缴费年限、缴费水平,“多缴多得、长缴多得”,体现养老金一定程度的差异也是应该的。

  胡苏云认为,为体现社会公平,未来我国养老保障制度改革,或将对不同“轨道”上的养老保险都采用统一办法,如基础养老金由中央政府统筹,加权部分由地方、企业、个人等自行进行选择,在构建一个全国统一的水平差距不大、相互衔接的基本养老保障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多层次、多维度的养老保障体系。

  完善管理和技术体系,解决行政级别、薪资制度难题

  人社部部长尹蔚民提出,事业单位涉及教育、卫生、科技、文化等领域,行业差异明显、人员构成多样,这些特点决定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必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当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对有关管理制度只是作了原则规定,搭建了基本的制度框架,为深化改革预留了空间。

  复旦大学教授顾晓鸣说,事业单位改革是一个复杂的工程,不能搞“一刀切”,既不能单纯地采用“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将复杂问题简单化,也不能单单通过给不同的单位性质分类来给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定性、定调,应更加注重不同地区、不同事业单位性质以及不同岗位性质之间的差异。

  就取消行政级别执行难度大的现状,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指出,取消行政级别本身是一项需要多个社会管理改革相配套来进行的。取消行政级别后,事业单位内部还要完善相应的管理体系和技术体系,外部则需要有一套可以标注这些单位社会价值的独立评价体系和制度相适应。

  针对事业单位人员的薪资制度设计,顾晓鸣认为,首先应细化和明确岗位职责,实行责任到人,并由此深化,确定该岗位所需的条件,从严把握招聘关,并设计与之匹配的合理的绩效工资薪酬制度。其工资水平和社会保障等福利不应是单位性质和“编制”身份的体现,而应是对岗位性质和从事工作难度的体现,比如相对工勤技能岗位而言,专业技术岗位应采取更加市场化的报酬制度,提供有竞争力的报酬,吸引优质人才加入,由此带动行业整体水平的提升,深化行业体制改革。

  上海市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权衡认为,在薪资体系改革中,还要注意将工资的“提低”和“控高”相结合,更加注重收入分配领域的公平性,调控某些收入过高行业的工资水平过快增长,努力缩小收入差距。

  注重整体谋划,统筹推进改革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副教授易丽丽认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需全方位考虑事业单位改革与行政体制改革的承接及与社会组织发展的衔接,特别注重整体谋划,统筹推进。

  一方面,推进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大部制改革,事业单位承接行政改革下放的职能,行政体制改革与事业单位改革同步推行,能及时巩固大部制改革的成果;另一方面,事业单位改革与发展规范社会组织工作相衔接,借事业单位改革之机,将可交由社会组织承担的职能转移出去。

  易丽丽认为,应该保证改革的原动力。一是尽快对养老政策进行顶层设计,切实考虑地方养老保险经费筹集的困难,进一步明确、细化相关费用的来源等问题。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中,统筹考虑编内、编外人员,解决编内、编外“同工不同酬”的遗留问题;二是做好相关改革政策及配套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工作,充分尊重被改革者的知情权,听取被改革者的意见,避免改革牵涉的相关利益方对改革政策产生误解,导致改革风险增加,影响改革的进度。

  浙江省社科院教授杨建华表示,事业单位改革在很大程度上不取决于事业单位本身,而取决于政府。如果政府仍然把事业单位看成下属机构,改革肯定受阻。目前主管部门与事业单位的利益纽带没有切割,不少事业单位还是行政机关“小金库”的代管人。

  “更重要的是,事业单位改革必须从源头去思考,也就是从有限政府的角度去看待,政府必须剥离掉许多本该属于社会团体、市场去做的事情,相应的事业单位也应该随之转制。”杨建华说,有了这个基础,后续的履行行政职责和公益类的事业单位财政、人事等方面改革才有坚实基础。

  浙江省社科院副研究员王平认为,《条例》的实施会激发出工作人员的活力,并且兼顾公平。但是,如何建立考评机制,盘活用人方法,这需要有关部门作出弹性的标准。特别是《条例》中有很多原则性、宣示性规定,如何落到实处,仍是一场改革的攻坚战。(记者 周蕊 王政 周凯 胡靖国 王菲菲 欧甸丘 赵宇航)

 

编辑:顾彩玉

关键词:事业单位 官帽难摘 改革 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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