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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政协委员建议交管部门减少大范围的贴罚单

2014年08月08日 09:57 | 作者:杨硕 | 来源:沈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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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警方召开静态交通治理工作交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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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停挡住小区消防通道的行为将受处罚(本报资料图片)

  8月7日下午,沈阳市公安局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和媒体记者代表,参加了“静态交通治理工作交流会”。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许文有在会上表示,目前针对违停车辆仍以教育为主,另外针对有代表提问的机动车限行问题,许文有表示“这个问题要慎重、慎重、再慎重。”

  《罚款通知单》换成温馨提示贴

  很多驾驶人都发现,近一段时间以来,马路上的违停车辆上被贴的单子发生了变化,由原来的《罚款通知单》换成了温馨提示。当天在会上,政协委员陈秀庆提出“能否建议交管部门减少大范围的贴罚单,多增加流动处罚车;商家占用停车泊位该怎样治理?”等问题,许文有表示,目前针对静态停车的管理,正在一步步地走,“最后都要走到依法管理的道路上来。现在执法要考虑方法和感情要让群众能接受。”

  警方现在实行的是违法停车行为登记入档,在收到温馨提示贴后,“在哪、什么方式的违法停车都会被登记,对恶意的,要进行相关处罚,不是恶意的,要教育和转化。”

  这几年,交管部门先后推出了“警民恳谈”、“停车八字令”、“首违不罚”、“温馨提示”、“居民小区周边夜间提示”等人性化管理、差别化管理、精细化管理手段。在停车供需矛盾突出的现实条件下,公安机关将继续深化“温馨提示”等和谐执法举措,就是综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变事后处罚为事前提示、事中教育。

  对违法停车驾驶人进行教育约谈

  本报记者提问:“目前警方对屡教不改的违法停车驾驶人进行教育约谈。目前,已经对第一批次100名机动车驾驶人进行了约谈,这种约谈是怎样的一个程序?”

  许文有介绍,对于屡教不改和恶意违法的,将区分不同情况,采取四种方法进行治理。一是继续温馨提示。二是对屡教不改的违法人进行教育约谈。目前,已经对第一批次100名机动车驾驶人进行了约谈,这100人中,最多的违停50次,最少的违停21次。三是开展媒体曝光。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定期对屡教不改的车辆和驾驶人进行媒体曝光。四是对恶意违停和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静态交通违法问题依法予以处罚。对恶意违停、占用消防通道、在主干路机动车道路内违停严重妨碍道路通行、以及拒绝执法和管理人员提示、妨碍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务“五种行为”将依法进行查处。“不能允许一种违法行为在一个人身上长期出现。”

  沈阳“限行”仍未定期限

  当有代表提问“沈阳是否有可能限行”时,许文有表示,北京、上海和杭州等城市先后实行了限行制度。“对于这一点,我是有自己的观点的。限行能解决多少问题?能解决什么问题?对于有钱人,实行限行后,可以很快再买一辆车,而大多数没有经济能力的市民只能用这一辆车。我主张,用社会管理的综合手段来体现管理功能。”

  许文有说,“交通管理工作,除了堵还有疏,我希望沈阳只疏不堵。这件事情我们可以进行探讨。我觉得多数情况下,交通管理还是要以疏为主。对于限行这种堵的手段,应当慎重、慎重、再慎重。”

  沈阳静态停车经验全国领先

  2011年以来,全市累计投入停车设施建设资金4.7亿元,累计增加配建停车泊位20.1万个;新增公共停车场383个,泊位9.4万个;路内停车泊位11.9万个,静态交通标志4600余个;3.6万个路内停车泊位实现了社会化看护,全市盗砸机动车警情连续三年实现了大幅度下降;全市主、次干道停车入位率达98.4%。我市静态交通环境由乱到治,广大驾驶员已初步形成了依法停车的文明意识,头齐、入位、顺向、守时已成为城市的一道靓丽风景。沈阳市静态交通治理工作已跃居到全省第一、全国领先的行列,2013年得到了公安部领导的充分肯定。静态交通治理工作的经验做法先后被20余个省、市停车管理部门学习和推广。

  在解决停车难问题上,今年以来,警方简化了停车场备案程序,鼓励停车场建设和发展,取得了十分好的效果。仅今年8个月,就增加路外停车场176个,泊位7万余个,超越了以前三年的停车场增量的总和。下一步警方将与有关部门联合出台鼓励公共停车场建设的优惠政策,全力推进停车产业化的健康发展。

编辑:刘爱梅

关键词:停车 静态 沈阳市 管理 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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