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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公安副局长利用车辆检测站狂赚2200万 政协调研揭开黑幕

2014年08月20日 08:42 | 作者:何小敏 | 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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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车辆年检黑幕背后“大佬”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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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时报讯 (记者 何小敏 通讯员 马远斌 陈雪梅) 昨日,佛山市公安局原副局长王宏强涉嫌受贿案在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公开审理。由于案涉车辆年检腐败,职位最高且收受贿赂巨大,王被称为“佛山车辆年检黑幕”背后的“大佬”。而王案中所涉的行贿人已因涉嫌行贿、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于今年1月和4月在南海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因政协调研 窝案被揭发

  2013年,佛山市政协对佛山部分汽车检测站进行了实体调研。调研发现,佛山车辆年审存在“花高价请中介代办”现象。随着佛山市纪委的立案查处和市检察院的侦查,该市机动车年审黑幕被揭开。

  据行贿人在庭审中披露,为获取高额利润,佛山部分检测站以每张500~800元不等的高价,将佛山市物价局定价为每张人民币180~230元的《佛山市禅城区汽车安全技术检测登记表》对外出售,并通过检测站工作人员,对购买上述高价表年审的大量存在安全性能不合格、尾气排放不达标或擅自改装等问题的车辆,使用冒充顶替或修改数据等各种造假手段使检测的各项指标合格,后出具虚假的《机动车查验记录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等证明文件,从而使不合格车辆违规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2011年5月至2013年4月,佛山市泓信摩托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罗南分公司(简称“罗南检测站”)共检测车辆53534辆。其中索取或非法收受高额检测费用后,仅使用造假作弊软件系统通过年审的不合格车辆就高达5640辆。据代为管理该检测站的黄国年在南海区法院受审时供述,两年时间,罗南检测站实际经营者李劲就获利2200万。

  副局长被控受贿476万元

  因在检测站持干股、享分红,现年54岁的佛山市公安局原副局长王宏强于2013年10月被纪委双规,11月19日被拘留,12月被广东省检察院决定逮捕,并于昨日在广铁中院公开开庭审理。

  在昨天的庭审中,检察机关指控,1997年至2013年间,王宏强在任职佛山市公安局车管所副所长、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支队长至公安局副局长期间,利用其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所送人民币465.43万元、港币4万元、欧元5000元、美金5000元,总计折合人民币476万余元。

  包庇违规年检 收下属贿款

  公诉人指控王宏强在3种领域累计受贿15起。包括包庇违规年检,收受检测站贿赂,为驾校增加考试学员名额、提高驾校收益,为汽车销售公司等在车辆上牌、审批速度、办理车展巡游、车辆违章处理提供方便,为“车主小秘书”经营者在佛山开展业务予以关照。

  2010年,王宏强在担任佛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时,收受原佛山市公安局车管所检审中队指导员林玉宇所送人民币2万元;2013年春节前,王宏强时任佛山市公安局副局长,收受下属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考试中队原中队长潘锦雄所送人民币5万元。为其工作、提拔、调动予以照顾。

  法庭未当庭宣判。

编辑:刘爱梅

关键词:车辆 检测 佛山 佛山市 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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