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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氏被约谈9日后才召回铅超标产品 专家:应当重罚

2014年08月22日 09:05 |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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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亨氏米粉铅超标事件并未因其8月15日发的一份召回公告了事。记者昨天了解到,其实早在8月6日,亨氏就因此事而被政府相关部门约谈,但时隔9天,亨氏才告知消费者召回产品。

  亨氏近日再发公告称,在政府监管部门的指导及零售终端的积极配合下,召回工作进展迅速。对于已经回收的产品,公司进行了单独封存,将做无害化彻底销毁。

  我国《食品召回管理规定》中规定,自确认食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安全食品之日起,最多在3天之内要通知有关销售者停止销售,通知消费者停止消费。记者昨天在浙江食药监局官网查询到,8月4日,省局在接到杭州市市场监管局报告后就立即行动并清查封存亨氏不合格产品,8月6日,省局还专门约谈了亨氏公司,并对生产厂家提出处置要求:一是责成生产企业密切配合各地查处工作;二是要求其对问题产品成因作出交代;三是督促其切实处置好消费者的损害赔偿。

  就亨氏已被广州相关政府部门立案调查一事,公司公关部相关负责人郭林确认,近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亨氏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亨氏也正在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调查工作。

  此次召回事件是因亨氏一批次AD钙高蛋白营养米粉铅严重超标,被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2014年二季度流通环节食品抽检中发现。

  ■专家说法

  亨氏应当被重罚并没收生产许可证

  “召回不及时,亨氏知法犯法,这已是毋庸置疑的”,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冬表示,即便是亨氏在其官网发布召回公告,消费者也不可能每天浏览亨氏的官网。

  知名食品专家王丁棉更是表示,亨氏在中国已不是第一次出现食品安全事件,问题产品连闯三关能够进入市场销售,亨氏应当进入政府的黑名单,并且没收其生产许可证。

  “我国婴幼儿奶粉要求批批检测,给婴幼儿食用的米粉也可视奶粉相同管理”,王丁棉表示,但亨氏的问题产品却直到政府部门市场抽检才发现问题,其不仅不检讨自身问题,反而将责任推卸给供应商,实在太不像话。“亨氏反复出现质量问题,却不吸取教训,视孩子的健康为儿戏,性质恶劣,应当整改重罚。”

  ■相关

  亨氏频出安全问题

  据媒体报道,2008年9月,一款亨氏婴儿营养米糊在香港被检出三聚氰胺。2010年,其米粉产品出现完整苍蝇,亨氏以“有也成了苍蝇粉”进行反驳。但在同年10月,浙江省衢州检疫部门从进口亨氏奶粉中截获2只苍蝇,使其之前所持借口不攻自破。2012年8月,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一份“黑名单”,亨氏公司一款亨氏婴儿配方奶粉,因维生素B2超标等问题在入境时被销毁。2013年5月,大连发现亨氏婴幼儿辅食汞含量超标。

 

编辑:于玮琳

关键词:亨氏米粉 铅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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