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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革再出发

2014年08月26日 09:35 | 来源:人民政协报-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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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版国资国企改革方案关键词

  截至2014年8月19日,已经有上海、湖南、贵州、天津、重庆、四川、江西、湖北、山西、山东、云南、江苏、甘肃、青海、北京、陕西、安徽、广东18个省市出台了国资国企改革方案。

  梳理各省市已出台的国资国企改革意见可以发现,这一轮改革以混合所有制为旗帜,涉及国有资本结构调整、产权制度改革、企业分类监管等多个方面,并提出了较为明确的改革时间表和具体的指标。

  高管薪酬

  上海:要“坚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收入与职工收入、企业效益、发展目标联动,行业之间和企业内部形成更加合理的分配激励关系”,并运用“制度加科技”方法,严格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职务待遇、职务消费和业务消费。

  北京:将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企领导人员薪酬水平,建立与经营管理业绩和风险责任紧密挂钩、与企业领导人员分类管理相适应、与选任方式相匹配的薪酬分配制度。同时还将强化国企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规范企业领导人员职务待遇、职务消费、业务消费。

  天津:对市场化选聘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可根据人才市场及公司情况采取协商的方式确定。对行政任命的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两低于、两挂钩”原则,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薪酬水平、职务待遇、职务消费和业务消费等。

  员工持股

  上海:将通过公司制改革、开放性市场化双向联合重组、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三种途径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

  山东:鼓励企业经营管理者、核心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持股,而非全员持股。

  湖北:大力推进国有产业产权多元化,深化公司股份制改革,并提升国有资本证券化率。

  广东:引入战略投资者,推动企业改制上市、探索员工持股、吸引股权投资基金入股,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公共项目等。

  江苏:职工持股可不搞平均分配,应该按照自愿持股原则,并根据持股人对企业的影响和贡献确定。

  上市

  上海:明确提出竞争类、功能类和公共服务类三类企业都要推动核心资产上市,提高企业证券化率水平。

  广东:鼓励非国有资本通过股权收购、增资扩股、股权置换等途径依法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或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增发股票。

  北京:加快推动企业改制上市,推进具备条件的一级企业实现整体上市,使上市公司成为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主要形式,到2020年,国有资本证券化率力争达到50%以上。

  湖北:到2020年,力争将全省国有资本证券化率提高到50%。

编辑:罗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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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国企改革 政协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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