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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民族地区城镇化进程中就业问题双周协商座谈会发言(摘登)

2014年09月15日 08:09 | 来源:人民政协网-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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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嵘

 

  全国政协委员、致公党云南省委主委李嵘:

  加强职业培训 帮助失地农民就地就业

 

  对城镇化进程中的失地农民而言,身后是没有了土地的农村,眼前是难以立足的城市,就业问题是摆在他们面前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

  一、 失去生产资料,长期生活难以经营。城镇化进程中,农民被动地失去作为生产资料的土地,粮食蔬菜等生活必需品由原来的自给自足变为向市场购买。同时,由于没有投资、理财、创业的观念和能力,失地农民长期生活难以经营。

  二、 缺乏职业技能,就业受限。“没有一技之长”,“想学点技术”是失地农民普遍反映的问题。人力资源市场也表示,基层职业技能培训普遍存在“干部不放心上、经费难落实、走过场”的现象,“一些农民工就因为没有一个小小的证,很多企业都不要”。

  三、 缺乏必要保障。一是“农不农,城不城”。农转城后,原来农业户口享有的一些补贴享受不了;同时,城镇人口享有的医保、低保也难以保证。二是基本没有合同保障。三是维权成本较高。权益受到侵害时,农民工往往选择隐忍。

  四、 就业观需改进。一是不愿离家。二是普遍短视。如人力资源市场及人社局介绍说,很多农民工“要把身上钱花没了,才开始找工作”。三是就业盲目。

  建议:

  一、 切实加强培训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应进一步贴近市场需求,帮助失地农民短期内掌握一技之长。对失地农民二代接受教育给予政策支持,提高素质,避免代代积贫。

  二、 加大保障力度。在部分地区探索给予失地农民与城市人口相同的国民待遇;依法从快从严从重处置侵害农民工权益事件。

  三、 就地发展产业。加大对民族地区产业转移力度,促进企业向中小城镇集聚,帮助失地农民就地就业。

  四、 完善征地补偿机制。探索设立政府主导运行的“失地农民征地补偿基金”,将一次性补偿款纳入基金,失地农民以补偿款份额按月领取基金收益。

编辑:牟宗娜

关键词:民族地区就业问题 政协双周协商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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