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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

(1938—1989)

2014年09月16日 17:11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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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五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

  原名贡布慈丹。藏族。青海循化人。1941年被班禅堪布会议厅选定为第九世班禅的转世 灵童。1949年6月3日,经当时的中央政府批准,为第十世班禅。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即 致电毛泽东主席和朱德总司令,表示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央人民政府,并愿为完成祖国 统一大业贡献力量。1950年,派团到北京,向中央人民政府致敬,并提出解决西藏问题的方案。1951年4月到北京,支持和推动中央人民政府同西藏地方政府代表关于和平解放西藏的谈 判。1952年由青海返藏。1954年12月至1959年4月和1979年7月至1983年6月任政协全国委员会 副主席。1956年4月任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第一副主任委员。同年11月,应邀去印度参加释 迦牟尼涅钅至2500周年纪念活动,并获印度婆罗奈斯佛教大学荣誉佛学博士学位。1959年3月 任西藏自治区筹委会代理主任委员。“文化大革命”中,受到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迫害。1980年后,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委员会委员,援助西藏发展基金会主任委员,中国佛 教协会名誉会长,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院长。是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第二、五、六、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政协第三、四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

 

编辑:杨雅婷

关键词:班禅额尔德尼 副主席 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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