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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恩来

(1898—1976)

2014年09月17日 14:36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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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恩来

周恩来

  字翔宇,曾用名伍豪。浙江绍兴人,生于江苏淮安。早年曾就学于奉天东关模范学校。主要著作收入《周恩来选集》。

  1917年毕业于天津南开中学。同年秋,赴日本留学,曾参加留学生爱国组织“兴中学会”.

  1919年6月回国,在天津参加五四爱国运动,参与组织进步团体觉悟社,创办《天津学生联合会报》。

  1920年11月,赴法国勤工俭学。

  192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1922年参与发起组织旅欧中国少年共产党(后改称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旅欧支部)。曾任青年团旅欧支部书记,中共旅欧支部负责人。

  1924年秋回国后,任中共广东区委委员长兼宣传部部长、常委兼军事部部长,黄埔军校政治部主任,国民革命军第一军政治部主任,东征军总政治部总主任。

  1926年冬赴上海,任中共中央组织部秘书兼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中共上海区委军事委员会书记。

  1927年3月,成功地组织领导了上海工人第三次武装起义。

  同年5年,被选为中共第五届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并任中共中央军委书记,主管军事工作。7月12日,中共中央改组,任临时中央政治局常委。8月1日,领导组织了著名的南昌起义,在起义中任中共前敌委员会书记。

  1927年11月任中共中央组织局主任,仍负责军事工作。

  1928年6月,怠为中共第六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任中央组织部长、中央军委书记,在上海秘密主持领导党中央的工作。

  1931年12月、赴江西中央革命根据地,先后任中共苏区中央局书记、中国工农红军总政治委员兼红一方面军总政治委员、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等职。

  1934年10月,参加长征。

  1935年1月,参加遵义会议,坚决支持毛泽东的正确主张。会后,与毛泽东、王稼祥组成三人军事指挥小组。

  1936年12月西安事变发生后,作为中共全权代表赴西安,最后促成西安事变的和平解决。

  1937年2月至9月,作为中共首席代表与国民党就停止内战、共同抗日问题进行谈判。

  同年8月,在洛川会议上被推选为中共中央军委副主席。后任中共中央长江局副书记、南方局书记,长期在国民党统治下的武汉、重庆等地,从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工作。曾任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政治部副部长。

  1945年6月,当选为中共第七届中央委员、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并继续担任中共中央军委副主席。

  1945年8月,与毛泽东到重庆与国民党谈判,随后又率中共代表团与国民党谈判,并作为中共代表参加军事调处三人小组。

  1946年11月,内战爆发后,撤回延安,参与领导人民解放战争。1947年3月起,与毛泽东、任弼时转战陕北。

  同年8月,兼任中共中央军委代总参谋长。

  1949年4月,作为中共首席代表与国民党代表在北平举行和平谈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一直任政务院(后改国务院)总理,兼任过外交部部长,并先后任中共中央军委副主席、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

  1954年12月到1976年1月任政协全国委员会主席。

  1956年9月,在中共九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常委。

  1973年8月,在中共十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委员会副主席。

编辑:刘爱梅

关键词:中共 中共中央 周恩来 书记 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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