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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代行人大职权到回归政协本位

2014年09月19日 22:25 | 作者:刘政 | 来源:《中国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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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代行全国人大职权的人民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

  在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最终形成史上,有两个会议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一个是1949年9月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一个是1954年9月召开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这后个会议标志着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从下到上全面地系统地建立起来了,国家权力开始由人民普选产生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其意义自然是十分重大的。但对前一个会议的意义也不可低估,正是它制定的共同纲领,确定了新中国的政权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由此开始逐步向实行这一制度过渡。有的同志说:如用军事上的术语,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立比作一个战役的话,那么,1949年9月召开的人民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则是完成了战役的方针、原则、战略部署的制定工作;而1954年9月召开的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及其以前的选举代表等,只是组织实施战役计划的具体执行工作(见袁瑞良著《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形成发展史》一书)。这个看法,是有道理的。

  中国共产党在领导新民主主义革命中,对采取什么样的政权组织形式,进行了长期思考和探索。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和《论联合政府》中已经说得很明确。他认为,在中国,政权组织形式既不能照搬苏联的苏维埃,也不能照搬西方国家的议会制,而是在一个短期内在新解放地区先建立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作为准备,然后通过普选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人民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在把这个设想变成活生生的现实中,迈出了关键的一步,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1948年4月30日,中共中央发布的纪念“五一”劳动节的口号中,明确提出:“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5月1日,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致电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主席李济深、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常委沈钧儒,提出先行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并拟定施政纲领的问题,希望民革、民盟与中共共策进行。中国共产党的这一号召,当即得到民革、民盟和其他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海外华侨团体、无党派民主人士的热烈响应。不久,他们便陆续进入解放区,与中共代表共同进行新政协的筹备工作。1949年6月,新政协筹备会在北平成立并举行第一次会议,推选21人组成筹备会常务委员会,毛泽东为主任,周恩来、李济深、沈钧儒、郭沫若、陈叔通为副主任,李维汉为秘书长。在常委会领导下,设立六个小组,分别进行拟定参加新政协会议的单位及其名额、起草新政协组织条例、起草共同纲领、拟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方案、起草宣言以及拟定国旗、国徽、国歌方案的工作。经过三个多月的紧张工作,基本完成了各项筹备工作。9月17日,新政协筹备会举行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草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草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草案,授权常务委员会将这三个草案提交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审议。

  这里,需要作两点说明。第一点,当时所以叫做新政治协商会议,是因为三年前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曾和蒋介石国民党一道开过一次政治协商会议。那次会议虽然被蒋介石国民党破坏了,但在人民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这一次政治协商会议是在完全新的基础上召开的,决不是发源于旧政协。它是一百多年来民族民主运动牺牲奋斗的果实,是三十年来新民主主义革命运动的集中表现。所以,“新政治协商会议”这一名称已不能包括其全部意义。因此,在9月17日新政协筹备会召开的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宣布,新政协经由它的筹备会常委会决定改名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这就是说,它代表中国人民进行政治协商的工作,实际上是一个全国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同时也是一个全国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第二点,本来,1948年4月30日中共中央提出召开政治协商会议时,设想的政协会议是小规模的,想由这个会议商定召开全国人民代表会议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办法,然后再产生民主联合政府。由于按照新政协筹备会的规定,参加政协的单位和代表是相当广泛的,只要是反帝反封建反官僚资本主义的,拥护新民主主义的,具有某一方面代表性的人物都可包罗在内。代表名单由本单位提出后,还要在筹备会中大家协商。代表的人数众多,质量也是相当整齐的。由这样的代表组成的政治协商会议,具有了代表全国人民的性质,得到了人民的信任和拥护,而革命形势的发展又要求政协担负更多的任务。所以,这一届政协全体会议代行了全国人大的职权。

  1949年9月21日晚7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中南海怀仁堂庄严开幕。这次会议的代表共662人,其中正式代表510人,候补代表77人,特别邀请人士75人。分别归属于45个参加单位。在大会会场上,正中悬挂着象征中国人民大团结的人民政协的会徽,两旁并列着孙中山、毛泽东的巨幅画像,四面鲜艳夺目的红旗分列两边。会议选举了主席团,轮流主持会议。第一天的大会由毛泽东、朱德、李济深、沈钧儒、郭沫若担任执行主席。新政协筹备会主任、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在礼炮声中宣布会议开幕并致开幕词。他向全世界庄严宣告“占人类总人口四分之一的中国人从此站立起来了……我们团结起来,以人民解放战争和人民大革命打倒了内外压迫者,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了。”代表们以长时间雷鸣般的掌声表达了喜悦、激动和自豪的心清。毛泽东在开幕词中申明了这次会议的历史任务。他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具有代表全国人民的性质,它获得全国人民的信任和拥护。因此,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宣布自己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会上,刘少奇、宋庆龄、何香凝、张澜、黄炎培等代表相继讲话,表达了各自对新中国光明前途的信念。

  会议从9月21日至9月30日,除26日、28日休会外,共开了8天。代表们听取了筹备会代理秘书长林伯渠关于会议筹备工作的报告,谭平山关于人民政协组织法起草经过及特点的报告,董必武关于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草拟经过及基本内容的报告,周恩来关于人民政协共同纲领的特点的报告,并就这三个创立人民共和国的重要法案进行了讨论修改,最后全体一致通过。先后有85人在大会发言。会议还经过广泛征集意见和方案,反复讨论,通过了关于国旗、国歌、国都和纪年的决议。9月30日,出席会议的全体代表在热烈的气氛中,选举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的委员和中央人民政府的主席、副主席和委员。政协委员的选举,是根据前一天通过的选举规定,用经过协商确定的整个名单付表决的方法进行的。候选人名单180人,获一致通过。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的选举,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进行的。会议选举毛泽东为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朱德、刘少奇、宋庆龄、李济深、张澜、高岗为副主席,陈毅等56人为委员。这是一个有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加的联合政府,在6位副主席中,有共产党3人,民主党派、无党派3人;在56位委员中,有共产党27人,民主党派、无党派29人。

  下午6时,在大会统计选票的时间,全体代表到天安门前,为人民英雄纪念碑举行了奠基典礼。然后,代表们回到怀仁堂继续开会。大会执行主席宣布了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和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的选举结果。全场掌声雷动,经久不息。接着在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宣言》和《慰问中国人民解放军电》之后,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朱德致闭幕词。他说:“我们既然能够团结一致,开创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我们就一定能够团结一致把我们的国家建设好,把我们的国家引导到繁荣昌盛的境地。”至此,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光荣地完成了自己的历史使命,宣告胜利闭幕。

  从上可以看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的职权,可以说极大而且很特殊。说它的职权极大,因为它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前,有等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这表现在它可以制定参加政协的各民主党派及人民团体共同遵守的新民主主义的纲领,这一纲领有宪法的性质;它可以制定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选举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并付之以行使国家权力的职权。说它特殊,因为它的全体会议在选出全国委员会后,它和国家机构就无直接关系。全国委员会是革命统一战线的组织,不是国家政权的最高组织。

  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政权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政权的机关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人民用普选方法产生之。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各级人民政府”,“各级政权机关一律实行民主集中制”。同时规定:“在普选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以前,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全体会议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在普选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以前,由地方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逐步地代行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实际情况是:代行全国人大职权的只有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此后没有再召开过政协全体会议。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闭会后,中央人民政府为行使国家政权的最高机关,政协全国委员会以及它的常务委员会则是统一战线的组织,不具有国家政权机关的职能。当时地方上尚未设立政协组织,各地普遍召开了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由它产生的协商委员会,既是各界人民会议的常设机关,又是代行政协地方委员会职权的机构。到1953年普选之后,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相继建立。1954年9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后,政权体制作了一些变更,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不存在了,它的大部分职权划归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政协的组织机构也发生了变化,取消了全体会议这一层次。

 

编辑:付鹏

关键词:政协 共同纲领 国家权力 政权组织形式 人民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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