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声·政情>快报 快报

国内油价5连跌:汽柴油每升分别降0.07和0.08元

2014年09月30日 09:48 | 来源:发改委网站
分享到: 

  今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将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100元和95元,测算到零售价格90号汽油和0号柴油(全国平均)每升分别降低0.07元和0.08元,调价执行时间为9月29日24时。

  此次成品油价格调整幅度,是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根据9月29日前10个工作日国际市场原油平均价格变化情况计算确定的。9月中旬以来,受全球油品市场需求乏力等因素影响,国际市场油价震荡下行,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继续回落。

  通知要求,中石油、中石化[微博]、中海油三大公司要组织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确保市场稳定供应,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的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发改电[2014]29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根据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决定降低成品油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军队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储备用汽、柴油(标准品,下同)供应价格每吨分别降低100元和95元,调整后的汽、柴油供应价格分别为每吨8200和7105元。其他成品油价格相应调整。调整后的成品油标准品价格见附件1。

二、 供交通、民航等专项用户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等额调整。调整后的汽、柴油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每吨分别为 8600元和7505元。其中,供渔业、林业、农垦用汽、柴油供应价格暂按供军队用油价格执行。

三、 各地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和批发价格等额调整。调整后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水平见附件2。

四、 其它相关价格政策按《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

五、 液化气最高出厂价格按照与供军队等部门用90号汽油供应价格保持0.89:1的比价关系确定,供需双方可在不超过最高出厂价格的前提下协商确定具体价格。

六、 调价执行时间为2014年9月29日24时。

七、 相关价格联动及补贴政策按现行规定执行。

八、 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公司要组织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确保市场稳定供应;并督促所属企业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九、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的稳定。同时要加强成品油市场动态和价格监测,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应对措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4年9月29日

  附件:1.成品油供应价格调整表(单位:元/吨)

 

  附件:1.成品油供应价格调整表(单位:元/吨)

 

品种 调整前供应价格 调整后供应价格
供军队等部门用90号汽油(Ⅳ)(标准品) 8300 8200
供军队等部门用0号柴油 (标准品) 7200 7105
供军队用灯用煤油 7240 7140
供军队用海军燃料油 5180 5120
航空汽油(标准品) 9810 9690

 

 

编辑:顾彩玉

01 02

关键词:国内油价5连跌 汽柴油 成品油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