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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流动儿童达3581万 入读公办学校比例仅为69%

2014年10月08日 08:06 | 来源:人民政协网-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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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用整体视角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难题

 

  新型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是大量农业转移人口的城镇化。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城镇化,教育是核心,就业是根本,住房是保障。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是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城镇化的关键,是实现流动人口家庭化迁移的纽带,是从根本上减少农村留守儿童数量,促进留守儿童转化为流动儿童的首要任务。

  当前,农民工随迁子女仍然难以享受平等的受教育权利,“有学上”问题存在许多公开条件,比如教育资源配置不足,需要“五证”齐全;“上好学”问题存在许多隐性条件,比如教育资源配置不均,需要缴纳赞助费;“学得好”问题存在许多客观限制,比如农民工子弟学校资金有限,软件硬件设施跟不上;“学彻底”问题存在“最后一公里”限制,比如义务教育后的高考问题,需要孩子返回原籍参加高考。

  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难题,需要转换视野,放眼全局,运用整体视角看待问题,理出思路建议。将留守儿童和流动儿童作为一个整体来对待,将父母教育和监护人教育作为一个整体来安排,将民办教育作为公办教育的有力支撑来运作,将农民工子女教育置于家庭的整体发展来规划。善于运用整体视角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难题,正是新时期深化教育改革的客观要求。

  将留守儿童和流动儿童作为一个整体来对待

  根据《中国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样本数据推算,全国有农村留守儿童6102.55万,城乡流动儿童3581万,二者总数接近一亿,并在逐年增多。从发展趋势看,要实现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要彻底解决留守儿童问题,最有效的作法是要让更多的留守儿童转变为流动儿童,帮助有条件的外出农民工带着子女举家进城。这就要求我们下一步的工作,必须从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的制定上,把留守儿童和流动儿童作为一个整体来对待,以构建留守儿童减量机制为原则。一方面,农村要做好充分准备,建立健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学生学籍转接提供便捷服务。另一方面,城市也要做好充分准备,积极落实户籍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农民工市民化;将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各级政府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合理规划学校布局,科学核定教师编制,足额拨付教育经费,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以公办学校为主接受义务教育,推动各地建立健全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实施办法。

  将家长教育和监护人教育作为一个整体来安排

  留守儿童的亲情缺失、厌学辍学、行为失范、心理问题、安全问题等等,以及流动儿童的违法犯罪、安全隐患、家教不力等问题皆源于家长教育和监护人教育缺失,即对这两类儿童的监管不到位。必须将家长教育和监护人教育作为一个整体来安排,突出家长是第一责任人的天职,因为监护人、代理妈妈、学校老师和其他任何社会组织,永远无法代替父母的教育。在制度上,各地政府应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精神,强化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责任,出台操作性强的细则,真正把保护留守儿童的责任具体落实到父母身上。只有在父母丧失监护能力或者短期外出的情况下,才能委托给隔代长辈、其他亲属。在实践中,要普及和推行“父母大讲堂走进城乡社区”活动,宣讲父母对子女科学引导、陪伴成长、情商培育、身心健康、行为规范、学习教育的不可替代性;即便是短期出行,父母也要与孩子和监护人及时沟通;父母双亲尽量不要同时外出,尽量带着孩子一起外出。从某种意义上讲,对父母教育的缺失就是对农民工子女教育最大的缺失,父母教育永远是第一位,监护人教育是第二位,必须通过“家长学校”或者“城乡大讲堂”,将父母教育和监护人教育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提升科学教养的能力和水平。

  将民办教育作为公办教育的有力支撑来运作

  目前,全国有3000多万农民工随迁子女来到城市,分享城市教育资源,造成了各地城市公办学校教学资源供不应求,以致农民工子女进入公办学校门槛较高,需要“五证”齐全。而且,民办子弟学校普遍以“四低”为运营特征,即低投入、低薪酬、低质量、低收费。因此,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要统筹发展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将民办教育作为公办教育资源不足的有力支撑来运作,大力吸引社会力量办学,可以采用民办公助模式,政府积极为民办学校提供财政支持、土地支持等;也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未能在公办学校就学的,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在普惠性民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也可以由社会公益基金会出资建校,并依靠社会支持和政府补贴来维持农民工子弟学校良性运转。积极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入到教育行业中来,积极引进个人、企业投资,打破单一的政府投资主体,形成多元化投资格局,在资源重组中构建有利于农民工子女教育的配置模式,健全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以弥补城镇化进程中城市农民工子女教育资源的紧缺。

  将农民工子女教育置于家庭的整体发展之中来规划

  流动人口的家庭发展规划分为长期发展规划和短期发展规划。经济利益是短期目标,子女教育是长期目标。流动人口要从家庭整体发展的视角处理好短期目标和长期目标的关系,不能为了追求短期的经济利益而忽视子女的成长教育。大量农民工将孩子无限期留守老家,交给监护人或者交给寄宿学校老师看管,最终结果是挣了票子,误了孩子。还有部分农民工忙于赚钱,对于身边的孩子缺少监管,造成孩子被拐骗等安全隐患;大量的农民工子女厌学辍学,造成贫困代际传承现象非常突出。党委政府、社会各界也应该从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流动家庭整体发展的视角看待和解决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加快形成积极有效的就业、教育、住房、户口制度,促进流动人口处理好经济利益和子女教育的关系,将农民工子女教育置于家庭整体发展之中来重点规划,置于社会变迁和社会稳定的大背景中来妥善处理。

  (作者崔学华 单位:河南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研究所)

编辑:牟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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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流动儿童 随迁子女 农民工子女 教育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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