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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求垃圾围城的突围之路

——全国政协“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废弃物”双周协商座谈会发言摘登

2014年11月03日 08:00 | 来源:人民政协网-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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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政协委员、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巡视员王福强:

  统筹城市垃圾处理 推广水泥窑协同处置

 

  近年来,我国已经有城市利用水泥窑开展了垃圾协同处理工作。实践表明,水泥窑协同处理城市垃圾优点突出,可利用现有工业设施,不增加土地,环境扰动小,处置效果好,投资少,运行费用低,是群众普遍欢迎的好方法。

  针对目前我国水泥窑协同处理城市垃圾利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 统筹规划,将水泥窑协同处置纳入城市基础设施。虽然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有诸多优越性,但目前推进缓慢。当前急需做好顶层设计,一是在有条件的地区,将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垃圾,写入有关地区法律法规。二是在有条件的地区,在城市整体规划中,加入垃圾废弃物水泥窑协同处置内容。建议在一定的城市半径内,统筹规划垃圾填埋、垃圾发电、水泥窑协同处置,并优先选择水泥窑协同处置方法。几种处置方法应统筹列入城市规划,财税政策一视同仁,同等对待。

  二、 开展示范城市建设、发布行业准入许可。在总结经验基础上,进一步选择有水泥窑资源的城市或地区,开展示范城市建设工作。建议发改委、工信部、科技部、住建部等部门给予支持,地方主要领导负责,限期完成示范任务。结合建立示范城市,着重解决三方面问题:一是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多种方式并存,系统化处理垃圾废弃物模式。二是围绕垃圾处理,建立政府、企业共同参与城市管理,建立长效机制模式。三是在中央和地方政策推动下,研究试行有关财税政策。通过示范城市,尽快研究发布行业准入许可制度,颁布工业设施标准。

  三、 扩大社会宣传力度。建议相关部门组织一些参观视察或者组织一些专家学者开展专题宣传活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增加专题讲授内容,同时加大媒体宣传报道力度。

 

  全国政协常委、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杨维刚:

  应大力推广应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城镇生活垃圾

 

  湖南省2009年全面启动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目前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5.6%。今年省政府出台《关于推进城镇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意见》,提出生活垃圾产生量达到每天300吨的市县要优先采用焚烧发电处理工艺,就近有品牌水泥企业的市县可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理工艺。

  通过湖南的实践来思考全国城镇生活垃圾处置工作,有四个问题值得重视:选址困难、环保验收难通过;污染严重,环保次生问题多;种类繁杂,分拣分类不到位;认识不一,政策支持不均衡。

  焚烧发电是目前地方政府主推的生活垃圾处置方式,但存在三个问题:用于发电的比例低,需要二次无害化处置成本很高,污染始终存在。

  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具有减量彻底、热值利用率高、二次污染小的特点。建议我国大力推广应用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使之成为生活垃圾处置的主要方式。

  一、 从技术上,采用先进技术,提高工艺水平,减少污染物排放。建议对现有垃圾焚烧处理项目,应对现行工艺技术和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使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同时对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工业废物预处理与装备研发方面给予技术政策、扶持资金。

  二、 从路径上,明确水泥窑协同处置废物的重要地位。建议有关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明确城市周边有条件的新型干法水泥厂要承担城市废物处置任务。建议“十三五”期间,各省将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和农村废物作为水泥工业节能减排重点推广技术,并给予大力支持。

  三、 从政策上,从国家层面给予与焚烧发电对等的财政补贴制度和税收优惠政策。一是给予适当财政补贴。二是给予适当税收优惠。三是给予适当工程资金支持。四是打破行政区域限制。五是简化审批流程、加快审批手续。

编辑:牟宗娜

关键词: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废弃物 垃圾围城 水泥企业污染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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