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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求垃圾围城的突围之路

——全国政协“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废弃物”双周协商座谈会发言摘登

2014年11月03日 15:06 | 来源:人民政协网-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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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吉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孙太利:

  有效监管科学处理实现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

 

  实践证明,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技术,与垃圾填埋处理方式相比,可节省用地、减少二次污染、降低投资成本,具有集约化、安全环保、运行可靠、经济合理等优势。但目前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方式主要以填埋、堆肥和焚烧为主。

  为此建议:

  一、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必须监管与处理一体化。建议国家相关部门首先完善垃圾处理相关法律,强化垃圾监管工作,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应推行垃圾监管与垃圾处理一体化,即垃圾监管与处理的管理机构一体化,奖惩办法一体化,治理措施一体化。

  二、 城市生活垃圾重在分类,才能真正资源化。城市生活垃圾成分比较复杂,必须做到先分类,才能物尽其用,真正资源化。

  三、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方式及设备的配置、使用要科学化。一要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垃圾处理经济半径与处置能力半径的大小,兼顾环境可持续性、经济可承受性以及社会可接受性。二是城市垃圾的处理方式要科学论证,不要千篇一律。有的可利用水泥窖协同处理方式,有的可利用沼气方式等。三是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备规模大小要兼顾。如餐厨垃圾处理设备,既可以配备日处理几百吨、上千吨的设备,也可以在一个社区、学校等配备日处理几十、几百公斤的小型设备。

 

  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参事邓小虹:

  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废弃物宜选择大中型城市推广

 

  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废弃物是目前国际上有效处理生活垃圾的成熟技术之一,在国内有很大推广和运用空间,有利于推动全国环保产业发展。

  由于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废弃物投入成本高,适于大量垃圾集中处理,宜选择大中型城市进行推广。一是在水泥工厂内建生活垃圾预处理设施;二是在水泥窑工厂外合理距离范围内单建生活垃圾预处理工厂模式。同时,地方政府在城市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等工作中应承担主体责任、协调作用,并建立补偿政策,破除垃圾处置行业保护和区域壁垒。

  鉴于当前我国水泥行业面临严重产能过剩和环境污染问题,需要关停并转的小水泥企业很多,应避免以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废弃物为由避免关闭企业甚至新开工上马水泥厂。建议有关部门应组织专家制定相应技术准入标准。

  另外,就医疗废物处理谈几点意见。医疗废物分为感染性、损伤性、病理性、药物性、化学五类。2003年我国遭遇非典,国务院出台《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开始依法实行规范管理。感染性、病理性废物用专用包装袋收集,损伤性废物用专用利器盒收集,转交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截至2014年,全国仅有348家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占全国40%的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只能自行处置。法规要求,医疗机构要建立专用暂时存放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存放时间不得超过2天。但由于运输成本制约,目前还不能保证所有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被直接运出,这个问题应引起重视。

 

编辑:杨雅婷

关键词: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废弃物 垃圾围城 水泥企业污染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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