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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求垃圾围城的突围之路

——全国政协“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废弃物”双周协商座谈会发言摘登

2014年11月03日 15:09 | 来源:人民政协网-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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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观点】

 

  十一届全国政协常委、原国家建材局副局长蒋明麟:

  加强水泥窑协同处置废弃物的制度设计

  虽然我国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污泥和危险废物方面取得了一些进步和成绩,但与经济发展和日益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相比,还远远不能满足要求。

  为使水泥窑协同处置废弃物工作发挥更大作用,建议:

一、 加强国家层面顶层设计。一是国家“十三五”相关规划把水泥窑“协同处置”作为重点支持方向之一。明确全国600个大中型城市周边有条件的新型干法水泥厂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承担城市生活垃圾处置任务。二是加强法律保证和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泥等废弃物管理法规建设;把垃圾衍生燃料(RDF)列入国家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允许跨地区利用;配套建立完善的城市垃圾收集、垃圾预处理系统。

二、 国家有关部门要出台和修订、完善配套政策。一是给予必要资金支持。国家有关部门给予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改造工程建设资金补助;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入设立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废物、污泥、城市生活垃圾专项资金;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增长机制。二是加大财政优惠政策。开展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城市污泥的企业享受所得税减半优惠;将水泥窑协同处置废弃物项目专用设备增加到环保节能专用设备目录清单;允许项目设备投资额10%抵免企业所得税;修订《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优惠政策目录》。三是确定合理的处置费用。对生活垃圾和污泥等废弃物预处理工厂或车间的用电给予优惠或财政给予适当补贴。四是支持科技创新,不断提升协同处置水平。建议国家在“十三五”期间重点支持水泥窑协同处置示范线研发项目。五是加强对公众有关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宣传和组织工作。

 

  清华大学教授、固体废弃物污染控制与资源化研究所所长聂永丰:

  积极慎重推进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固体废物

  新型干法水泥生产技术的旋转窑具有高温、停留时间长、强碱性气氛等工艺特点。配备预处理和高效的布袋除尘等配套设施的新型干法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一般能达到较好的无害化处置效果。不应影响水泥生产过程和水泥产品质量是协同处置的原则之一,因此入窑固体废物应具有稳定的化学组成和物理特性。另一原则是保证环境安全、烟气达标排放,为此必须控制废物种类、废物中重金属和氯等有害元素的投加速率。

  目前,国内外大量实践表明,水泥窑在协同处置可作为替代燃料或替代原料的工业废物、危险废物、被污染土壤以及市政污泥等方面是成功的;在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方面,利用垃圾分选筛上物制备的垃圾衍生燃料(RDF)作为替代燃料,焚烧飞灰水洗除氯后进水泥窑协同处置也证明是可行的。应该积极加以推广应用。

  利用水泥窑直接协同处置原生生活垃圾,最大的技术瓶颈是垃圾中含有的显著量有机氯和无机氯会对水泥生产过程、水泥产品质量和烟气中重金属排放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只有确定出水泥窑直接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的最大加入比例,才能保证不会盲目推广造成对水泥生产过程、产品质量和重金属排放的不利影响。其次,环境卫生问题也是垃圾处理处置企业面临的问题,直接协同处置生活垃圾以预焚烧(气化)入窑工艺为好,发酵后入窑工艺较难控制。

编辑:杨雅婷

关键词: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废弃物 垃圾围城 水泥企业污染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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