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要论>策论 策论

对公务员“老赖”不能止于曝光

2014年11月05日 20:21 | 作者:孙仲 |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分享到: 

  近日,宿迁市泗洪县人民法院在当地一论坛上曝光了一批“老赖”。令人惊讶的是,这批老赖身份十分“丰富”:县教育局、环保局、民政局、地税局、公安局等多个单位的公务员“榜上有名”,更令人吃惊的是,名单上还有一位人大代表。(11月4日《现代快报》)

  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这次公布的拒不履行义务被执行人员名单中,“老赖们”的名气较之以前大了许多:电视台播音员、小学校长、警员、副局长、县人大代表……据现代快报记者发现,在这51名“老赖”中,来自各个行政、事业单位的公职人员就占了一半以上,共有27人,其中公务员17人。从事教育事业的老师、校长有14人。

  公务员也当起“老赖”,而且人数众多,这有点不正常。虽然,这些公务员多是为他人担保贷款等而间接成为“老赖”,但从法律上讲,他们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理当履行还款义务。而他们之所以成为“老赖”和敢于当“老赖”,与法院执行不力或手段老套有很大关系。因此说,泗洪县人民法院采取论坛曝光的方式,还是能起到一定效果的。

  采取曝光方式“晒老赖”,实际上是开展“面子攻势”。作为“老赖”,也许敢于置法院的判决于不顾,却不能不顾及自己的脸面——因为欠债不还而被曝光于大庭广众之下、亲朋好友面前,想想该是多么丢面子、乃至丢人的一件事!

  无独有偶。从今年4月份起,南京法院系统着手开展“大屏晒老赖”的行动,也就是把“老赖”名单分期分批在城市繁华地段的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六合、秦淮等基层法院率先试点,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大屏晒老赖”后,陆续有老赖主动联系法院表示要还钱,一些未被曝光的老赖担心自己“上榜”,也主动把欠的钱还上。

  由此可见,无论是“大屏晒老赖”,还是“论坛晒老赖”,都是能收到一定效果的,值得肯定和推广。“执行难”一直是各法院头疼的事情,对付“老赖”,法院方面也想了不少“招”,比如每月集中执行,通过最高院网站公布“老赖”名单等,但执行效果并不理想。既然“传统手段”效果不好,就得转换思路,找找别的可行办法。而利用网络论坛、大屏幕、微信、微博等载体“晒老赖”,从面子上着手,无疑击中了“老赖”的心理要害,迫使他们不得不慎重考虑,重新做出选择。

  不过话又说回来,这种“面子攻势”或者说“心理战术”,终究有一定局限性,能否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恐怕不容乐观。最简单一点,有些“老赖”什么都不怕,即便你天天在熟人中间曝他的光,他就是无动于衷,你又能怎么办?而一旦公开曝光也不起作用,那下面的事就更难办了。

  所以说,公开曝光这一方式可以试行和推广,但只能当作辅助手段和短期行为,从长远来说,还是要回归到执法本身,让“老赖”们自觉还债,以及“不敢赖”、“不能赖”、“不想赖”。据悉,南京市中院除了“大屏晒老赖”,还将“老赖”名单输入该院的网上诉讼服务中心,供相关部门查询利用,“在政府采购、政府扶持、招标投标、行政审批、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他们予以信用惩戒。”也就是说,以后“老赖”们想要做生意、借贷或者招投标就困难了。这,也是值得各地法院系统借鉴和学习的。尤其对于公务员“老赖”,各级法院更应与地方政府对接,找出更可行、更有效的解决办法。

 

编辑:曾珂

关键词:公务员“老赖”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