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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热议户籍制度改革:抓住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2014年11月18日 10:15 | 作者:王慧峰 | 来源:人民政协网-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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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30日公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宣告我国实行了半个多世纪的城乡二元户籍管理模式将退出历史舞台,传统的“农”和“非农”户口身份将不复存在。这让为之呼吁了多年的多位全国政协委员欣喜不已。

  “户籍政策事关亿万民众的切身利益。此次改革政策的出台,是顺应民意的积极举措,具有深远的意义。”全国政协委员、重庆邮电大学副校长杜惠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道。去年两会期间,杜惠平就曾通过提案建议加快以农民工为主体的户籍制度改革进程,创新户籍管理理念。

  “户籍制度改革应该将重点放到剥离附着在户口上的各种不平等的公共服务上面来。”杜惠平认为,现有户籍制度的最大弊病在于城乡户籍背后的巨大福利差距,而改革的核心就是逐渐消除这一差距,使得人人享有统一的“国民待遇”。他建议将实现户籍人口和非户籍人口的教育、医疗、养老等方面的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户籍制度改革的“抓手”,“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既是户籍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也是衡量改革成败的主要指标”。

  “相较于政策的制定,政策的执行更加重要,也更加困难。”杜惠平指出,户籍制度改革已经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政府部门要切实转变职能,创新社会管理理念,实现社会管理制度适应市场经济的需求,真正实现城乡待遇一体化。

  与杜惠平委员观点相同,在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看来,中小城市的发展是中国未来人口城镇化的重大的问题。而要破解这个问题,除了户籍制度改革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关键。“底线要公平,制度要统一。”迟福林认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核心问题在于实现公共资源配置由行政配置向人口配置转变,实现大中小城市公共资源配置的均等化,而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将为这一转变提供保障。

  此次户籍制度改革提出不同规模城镇户口迁移的不同政策。对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引导人口“梯度转移”这种制度设计,多年来持续关注新型城镇化、户籍制度改革等话题的全国政协委员、民建广西区委主委钱学明表示非常认同。在他看来,户籍新政如何落地收效,仍有诸多难题待解,其中之一就是如何让农村转移人口拥有城市住房。

  钱学明认为,没有住房的农业转移人口流动性较强,对城市管理、企业发展、个人成长都不利。而安家落户之后,社会保障、医疗保险和子女入学等问题的解决就可以顺理成章、水到渠成。新型城镇化就要抓住并解决住房这一核心问题,为农业转移人口提供在城市里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

  “应该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向中小城市流动,促进中小城市发展。”钱学明认为,除了用建设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租房的形式为农业转移人口解决住房问题外,各中小城市应设立农业转移人口住房优惠贷款,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开辟一条简便、快捷、可行的政策路径,让他们在城市里能够居有定所。“这样能为中小城市带来稳定的产业工人和消费人口,并吸引企业主动将资金、产业向中小城市转移,促进中小城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钱学明为此提出了具体建议,可以一次性给予每户农业转移人口家庭优惠贷款用于购买城镇商品住房,商业银行提供住房贷款,财政给予贷款利息补贴,保证农业转移人口承担的购房利率低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编辑:杨雅婷

关键词:户籍 人口 制度改革 政协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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