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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淮北退休检察官自我检举办错案 法院开庭再审

2014年11月21日 09:21 | 作者:苗子健 |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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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11月20日早上9点钟,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检察院的退休检察官孟宪君坐在安徽省高院的旁听席上。当天,安徽省高院对淮北市市容局环卫处职工高尚“挪用资金”一案开庭再审。值得一提的是,这起案件的再审与孟宪君自我检举办错案有密切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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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宪君在现场旁听

 

  检察官自我检举推动案件重审

  早在2005年,时为普通工人的高尚因经济纠纷被起诉。孟宪君认为高尚涉及的是简单的民事纠纷应判无罪,一审法院也判决高尚无罪。但在二审时,高尚因“挪用资金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此后的几年时间里,高尚一直向各级法院申诉,但屡遭驳回。

  直到2013年,事情发生了转机。2013年11月,已经退休几年的检察官孟宪君,到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自己作为高尚案二审的公诉人,在办案中受到上级领导干预,办案有误,致使“明显无罪”的高尚成了戴罪之身。他的这一举动,引发了媒体的广泛关注,也推动了该案的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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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高尚

 

  集资建房牵出资金纠纷

  案件的当事人高尚,是淮北市市容局环卫处的一名工人。他手里有一块1.7万平方米的土地(S1101宗地),挂在其朋友刘家宝的名下。

  2003年,高尚与淮北市市容局协商后,决定用这块地单位职工建集资房,并由副局长兼环卫处处长李安祥负责集资建房工作。之后,高尚邀图南公司进行开发,三方约定,土地费用为840万元,在项目选址确定后,市容局支付图南公司500万资金,并开设共同账户,由双方共同管理。

  签协议、开账户、集资金,所有前期工作都在有条不紊的进行,直到2004年4月,一笔360万元的转款,打破了这种平静的局面。

  检方指控,2004年4月29日,高尚将360万从集资专户转入市容局与图南公司的共同账户后,用于向当地村民支付土地款,向中间人支付好处费,其余转入私人账户。

  一审法院判决高尚无罪,但进入二审后,高尚被判“利用职务便利、私刻领导公章、挪用资金”。

  在20日的再审中,控辩双方围绕高尚的双重身份、360万元是否为定金等问题进行了辩论。

  孟宪君:“再审给了我更多的期待”

  “这个案子一直是我心里的疙瘩,无法放下。”作为中国首位“自我检举”的检察官,65岁的孟宪君专程从淮北赶来合肥听审,他始终认为高尚的案件属于民事纠纷,而非刑事案件。

  自我检举之后,孟宪君收到了很多善意的规劝,但他并没有放弃,认为自己有责任将这起错案得到纠正。“再审给了我更多的期待。”孟宪君希望“通过此次庭审,给出一个公正的审判”。

  高尚:坚称自己无罪 请求撤销二审判决

  从上午9时至下午14时,在长达5个小时的时间里,控辩双方和当事人高尚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和辩论。高尚在法庭上多次表示自己是无罪的,请求法院撤销二审的有罪判决。

  “二审的判决是错误的,检方的指控是先认定我有罪,再围绕这一观点进行证据搜集。”高尚说,“检方讲的很多东西看似有道理,比如说土地有争议的问题,但应属于民事的争议,而不属于刑事的范畴。”

  对于该案被领导干预方面的问题,他表示“暂时不想说”,只希望再审能得到公正的审判。

  法官当庭宣布,由于该案属疑难复杂案件,依照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需要提请本院院长决定,提交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待审判委员会做出决定之后,再择期宣判。”

编辑:罗韦

关键词:再审 检察官 法院 安徽淮北退休检察官自我检举办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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