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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发中小微企业创新活力

2014年12月01日 09:58 | 来源:人民政协网-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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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政协委员,袁隆平高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伍跃时:

  明确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创造良好技术创新环境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是一家以杂交水稻等大田作物种子为核心业务的种业高科技公司。结合我们的实践,我们关于创新的体会有:一是组织模式设计是关键。二是创新人才激励是核心。三是科研投入与设施建设是基础。四是前沿技术应用是支撑。

  从企业的视野来看,我们认为我国企业创新还普遍存在以下问题:以企业为主体、以商业化为目标的创新机制尚未形成;创新目标与市场需求结合还不够紧密;应用基础理论研究对技术创新支撑不够;技术集成创新能力不足等。建议如下:

一、 国家应明确企业在应用性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大力支持企业建立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

二、 明确科研院所与企业在创新中的分工与协作,实现双轮驱动。国家应加快国内科研事业单位改革步伐,一是重视基础理论研究支撑力不够的危机,推动公益型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着重开展基础理论研究。二是加快推进应用性科研院所的企业化、市场化。

三、 加大技术成果转让平台与制度建设。对国家财政支出下科研院校形成的成果应该建立科学输出制度。一是明确研究者的收益比例,将桌底下伤害市场机制、甚至是违法的交易变为阳光的、光彩的收益,鼓励研究者将收益转换为企业股权,在变现前不应缴纳所得税;二是对其成果转让应强制性纳入公开平台。

四、 创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一是要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二是要加大执法力度,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执法部门的考核。三是建议设立分行业的知识产权巡回法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的专业能力和执法水平。

  全国政协委员,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委书记荣建勋:

  发挥金融核心作用 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在经济转型结构调整的深刻历史背景下,中小企业普遍面临着生存发展的倒逼压力,遇到了制度缺失、基础薄弱、保障乏力、要素不足等一些共性之“痛”。特别是融资难、融资贵,一直以来是现实难解之题。就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 深化多层次信贷体系建设。加快银行改革步伐,增加对中小企业相对有利的评级指标;建立激励机制,支持银行业实施差异化监管政策,鼓励银行业创新中小信贷模式;建立服务中小企业的专营机构,加快组建政策性的中小企业发展银行;充分发挥融资担保渠道作用,在担保特别是再担保领域放大政府财政资金杠杆作用等。

二、 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以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改革精神为契机,加快发展三板、四板市场和债券市场。

三、 鼓励股权投资。给予投资人投入资金个人所得税减免优惠,并建议按投资股权在企业存续期长短,设置退出时不同的所得税率。允许自然人以较低资本参与科技型企业股权投资。完善政策体系,在政策供给端发力,梳理完善股权和创业投资领域政策体系等。

四、 创新融资方式。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允许通过动产、股权、应收账款等多种方式融资。通过整合虚拟与现实世界的行为、交易等信息,规范融资平台建设和监管机制。

五、 营造良好的融资环境。在尽快修订《中小企业促进法》基础上,研究制定《中小企业融资法》等法律法规,规范各有关金融机构及中小企业融资主体;尽快推动企业征信体系建设,大幅提高企业和个人的失信成本;加快“营改增”步伐,对中小企业实施普惠式减免。对金融机构继续实施“定向降准”政策等。

  全国政协委员,河北工业大学副校长檀润华:

  实施创新工程师培育工程提升创新能力

   目前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现状,是普遍缺乏创新型人才。而缺乏掌握创新方法的专门人才———创新工程师,是我国中小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人才障碍。为此,建议国家实施创新工程师培育工程,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具体方法有:

一、 “十三五”期间,实施面向中小企业的创新工程师培育示范工程。一是创新工程师培育示范工程。选择10个区域(省、市或自治区),每区域选择100家中小企业开展示范活动,为每个企业培养至少1名创新工程师,每个创新工程师产出至少2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或新产品。通过提升示范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与市场竞争力,积累经验并在全国起到示范作用。二是高水平创新方法师资培育工程。10个区域,每区域选择1所高校建立高水平创新方法师资基地,每基地培养至少10名创新方法3级以上水平的优秀师资。三是创新方法基础理论研究专项支持计划。国家设立专门项目支持创新方法基础理论研究,产出企业急需的创新方法理论成果。

二、 “十三五”后,全国实施面向中小企业的创新工程师培育工程。“十三五”期间,开展了示范工程,积累了经验和师资后,“十四五”开始在全国开展面向中小企业的创新工程师培育工程,使其在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过程中发挥更大作用。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宋兰:

  加强和完善税收政策减轻中小微企业经营成本

  中小微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与吸纳就业、改善民生、维护稳定、增强经济发展活力等方面紧密相连。中小微企业能否实现健康发展,不仅关系到经济,还关系到社会稳定大局。

  在对广东、湖南等地中小微企业的调研过程中,企业普遍反映,其生产经营压力主要来自于:各类成本上升快———劳动力成本高、原材料贵、流通费用高、人民币汇率升值;融资难且融资贵,致使小微企业丧失许多发展机会;经营环境差,企业疲于应付;税费负担较重等。在税收政策上,企业普遍希望进一步减轻税负。

  如何通过加强和完善税收政策,进一步降低中小微企业经营成本,引导和帮助小微企业走出困境?建议:

一、 提高税收政策的系统性和稳定性。逐渐统一税收政策的适用标准和口径,注意各项政策之间、各个税种之间的协调配合,在对中小微企业给予税收政策支持的同时积极推进税制改革,尽量以稳定的制度机制取代临时性、过渡性的政策安排。

二、 加大税收政策的优惠力度。要将有限的财政资源重点投放于弱势群体中更弱势的群体,要适当降低政策门槛,简化和放宽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条件。

三、 从直接减税转向鼓励投资者。适当控制直接优惠,逐渐转向国际上流行的投资者税收优惠,重点改善中小微企业投融资环境,引导人才流向,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四、 大力推进费改税的改革。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强化税收在政府收入中的主导地位,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优化地方财政收入结构,减轻地方政府对税外收费的依赖,对减轻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总体经济负担大有裨益。

编辑:杨雅婷

关键词:全国政协 企业 创新 中小 中小企业 技术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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