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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学社社员首个“宪法日”谈依法治国 筑就中国梦“基石”

2014年12月04日 09:07 | 作者:包松娅 | 来源:人民政协网-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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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法治国,牢牢筑就中国梦“基石”

  ———九三学社社员首个“宪法日”谈依法治国

  12月4日是我国第一个宪法日。早在1982年12月4日现行宪法颁布之时,部分九三学社学者就提出“确立宪法日”的建议。“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宪法是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丛斌谈到将1982年宪法颁布之日确定为宪法日,认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卢梭曾经说过“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刻在公民的内心里。”法定人权本质上是人的利益和需要的法律化表现形式。人民群众是这场革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和支持,有赖于人民对法治的真诚信仰。“现在公民的宪法意识还比较淡薄,设立国家宪法日对在全体公民中树立宪法意识,引导大家学习遵守宪法,以宪法为依据管理国家,在全社会普及宪法知识是很重要的,具有现实意义。”九三学社中央常委、四川省委主委黄润秋表示。

  “宪法至上,就需要拥有宪法思维,树立宪法意识”。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重庆市市委主委谢小军认为,只有树立“宪法至上”理念才能真正推动政府和社会公众从内心生长出对宪法权威的遵从感,是遵守宪法从一种被动义务到主动行为的要求和选择。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与全面深化改革,如车之双轮、鸟之两翼。用法治规范和约束权力,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是这场革命的重中之重。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依法行政是法律实施的重要方式之一。九三学社中央常委、辽宁省委主委刘政奎指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已经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更直接涉及公检法司等国家机关和部门,不仅是利益关系调整,而且是权力配置调整。“这就需要当事者有自我革命的胸襟和勇气,能跳出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自觉在大局下思考、在大局下行动,从而有利于维护法律权威,有利于维护人民权益、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立法是依法治国的前提,严格执法则是依法治国的关键。法治监督则是法治运行朝着设定方向的“校准仪”。刘政奎说,“现在已经有一些地方在探索有效监督方式,如在常委会下设立专门机构,接受代表的个案监督建议,并详细了解案情,请有关专家参与研究,与检察机关配合,纠正一些判决上的不公和错误。同时,从中发现司法行为普遍存在的一些共性问题,向法院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利于法院改进工作。”

  九三学社四川省委委员、西昌学院教授王眀雯提出,除了制度层面建设以外,还要充分利用科技手段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比如可以建立取代传统书记员工作的“电子书记员”制度,“依托大数据平台,把所有案件审讯过程全程、忠实记录,既监督司法干警依法办案、文明办案,又防止了当事人反复翻供、诬陷等,还能有效抵制各种权利、外界力量的非法干预,可以形成每个案件的电子档案,对每一个案件进行办案质量终身监控问责。”只有积极利用先进的科技手段,实现司法监督,才能真正克服实行权力时“作作秀”、“走过场”现象,堵住“权力伸出的触角”,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安。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过程中,依法治国的理念将逐步深入人心,只有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才能牢牢铸就中国梦“基石”。

 

编辑:杨雅婷

关键词:宪法 九三学社 依法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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