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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车”越位源于“公交”缺位

2015年01月09日 14:06 | 作者:张西流 | 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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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1月起,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大力打击利用互联网和手机软件从事非法运营的社会车辆。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多个软件提供“专车”服务,实际上是变相为乘客提供黑车。这是北京首次公开认定私家车通过打车软件拉活属于非法运营。(1月7日《北京青年报》)

  “专车”因属于“无证经营”,既无主管单位和运营公司,又无须向管理部门交纳任何费税,因而不仅进入门槛低,而且经营成本低,进而服务价格也相对偏低。这无形中影响了公平的交通秩序。近日沈阳发生出租车集体罢运事件,“专车”非法抢生意就是诱因之一。特别是,“专车”从事非法运营,不仅影响交通秩序,更给乘客人身安全造成潜在威胁。

  可见,北京将“专车”定性为“黑出租”,进行重点打击,十分必要。然而,“专车”为人们提供出行便利,却以“违法”的姿态谋生,可以说是进退两难。特别是,“专车”越位,源于“公交”缺位。一方面,城市对公共交通尤其是轨道交通的长期“欠账”,尚未达到方便、迅捷的理想程度,给了“专车”乘虚而入的机会;另一方面,在出租车公司暴利裹挟下,出租车拒载、议价成风,客观上造成“打车难”,导致市民不得不“高效率”乘坐“专车”,为“专车”提供了生存土壤。

  因此,打击非法“专车”,固然必要,但治标不治本。关键是,应在发展公共交通上下工夫。首先,政府要在购买公共服务上有更大作为。应根据人口的增长速度,增加出租车的数量,把更多的道路资源留给出租车,使城区堵车现状得到改善,缓解“打车难”。同时,应进一步提高出租车燃油价格补贴标准、减免对出租车的燃油附加费征收,让政府承担更多的公共服务成本。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应充分发挥监督、协调作用,维护“份儿钱”公正和公平,实现份儿钱“只减不增”或“多减少增”,使出租车轻装上路,让市民真正享受到出行便利和成本降低双重利益。

  特别是,应实行“公交优先”。现代城市只有持续发展集约型的公共交通体系,才是解决交通问题的治本之策。一旦到了乘坐公共交通比“专车”速度更快、成本更低的时候,人们就会主动选乘公共交通,无需加以限制和引导。特别是,大力发展公共自行车等“绿色公交”,不仅节约了能源消耗,减少了汽车尾气对环境的污染,更可以压缩“专车”等非法运营的生存空间。

编辑:曾珂

关键词:专车 黑出租 私家车 打车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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